已修完()以上本专业最低毕业总学分,已修各门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且单门课程最低成绩不低于70分。
A.60%
B.70%
C.80%
A.60%
B.70%
C.80%
A.在读期间获得国家、省(部)级奖励,不受名额限制;
B.已修完40%以上本专业课程学分;
C.没有明确要求,只要是开放教育学生均可申请。
D.已修统设必修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其他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
A.已获得过奖学金的学生再次申请奖学金时,需再获得30%以上的课程学分。
B.本专业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
C.已修完40%以上本专业课程学分;
D.没有明确要求,只要是开放教育学生均可申请。
A.本专业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
B.本专业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
C.本专业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
D.本专业课程平均成绩和综合实践(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作业)成绩均不低于75分
A.统设必修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其他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
B.统设必修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其他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
C.统设必修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其他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
D.统设必修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其他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
A.修满80学分,通过网络统考,符合毕业条件
B.各门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5分以上
C.学位论文成绩达到“良好”(80分)及以上
D.通过成人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
E.通过主干课课程考试
A.学生修完学历学分规定的全部课程,所获学分总数超过毕业所需总学分五分之四且通过教育部规定的公共课统考者,按结业处理,发给结业证书
B.学生修满一学年以上,所获学分总数超过毕业所需总学分五分之二但不足五分之四者,按肄业处理,发给肄业证书
C.学生修完学历学分规定的全部课程,所获学分总数超过毕业所需总学分五分之四者,按肄业处理,发给肄业证书
D.学生修完学历学分规定的相应课程,可要求学院为其出具单科课程成绩证明
某护理学院涉外护理专业学生小邱,本学期所修课程的学分和成绩为:
内科护理学课程4学分,成绩92(A);
健康评估课程3学分,成绩80(B);
社区护理学课程2学分,成绩98(A);
英语课程6学分,成绩70(C);
外科护理学课程3学分,成绩89(B)。
请计算该生本学期的平均学分绩点。
按照学校制定的培养方案修满课程学分,全部学位课程成绩合格,完成专业实践(或科学研究)工作,硕士学位论文已完成即获得学位论文答辩资格。()
A.未毕业但已经符合毕业条件
B.学位审核时已毕业时间不超过1年且总学习时长不超过5年
C.通过学位外语考试
D.必修课平均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
E.学位论文及答辩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
A.在规定有效期内,达到规定最短学习年限
B.修满规定课程学分,实践性教学环节考核合格
C.达到最低毕业总学分,操行评估合格
D.成绩排名不得位于所有学生后10%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