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Ⅰ级.Ⅱ级事件时,应立即电话报告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并在24小时内登录不良事件上报系统内网进行网报。
A.发生不良事件后“有关记录、标本、化验结果级相关药品、器械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
B.报告时间I、II级不良事件24小时内上报,III、IV级事件72小时内上报
C.日间:当值护士立即报告责任组长-值班医生-护长-科室主任-护理部主任-必要时向医院相关部门报告
D.夜间:当值护士报告值班医生-护士长-总值护士长、科室主任(必要时)-护理部主任,必要时向医院行政总值报告
A.30分钟、1小时、2小时
B.15分钟、30分钟、当班上报
C.15分钟、1小时、当班上报
D.15分钟、30分钟、6小时
A.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主管医生(或值班医师)、科主任和护士长,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患者的伤害程度,并在护理记录单上如实记录病情变化及治疗、护理措施
B.依照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24小时内通过医院不良事件上报系统及时书面上报。I、II级事件属于强制性报告范畴,在事件处理的同时立即口头或者电话报告护理部,护理核实结果后立即上报分管院领导
C.护理部对上报的I、II级事件立即到现场协调处理,对III级、IV级事件于接到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指导意见,必要时组织专家会诊、指导或协助处理,以减少不良事件对患者造成的伤害或使伤害降到最低
D.护士长应及时了解事件发生情况,在病区内通报,一周内组织全体护理人员进行讨论,确定不良事件的级别、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对立即采取的措施,事件处理结果进行评价,制定持续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