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注册会计师负责审计Y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应收账款项目。发现有S公司欠款3500万元,其经济内容注明为货款,
资料:注册会计师负责审计Y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应收账款项目。发现有S公司欠款3500万元,其经济内容注明为货款,账龄已超过两年。由于S公司是Y公司的投资方(s公司投资资本为500万美元,折记账本位币人民币4200万元),注册会计师认为需要加倍关注。
要求:注册会计师应实施哪些审计程序?为什么?
资料:注册会计师负责审计Y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应收账款项目。发现有S公司欠款3500万元,其经济内容注明为货款,账龄已超过两年。由于S公司是Y公司的投资方(s公司投资资本为500万美元,折记账本位币人民币4200万元),注册会计师认为需要加倍关注。
要求:注册会计师应实施哪些审计程序?为什么?
(1)原A公司欠款500万元,A公司因财务状况不佳,多年不能偿还,上年度已经董事会决议通过作为坏账损失处理,而本年度A公司经营状况已有好转,偿还欠款300万元。D公司会计处理为: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坏账准备”处理。
(2)注册会计师审计A上市公司“坏账准备”项目,该公司采用“账龄分析法”,经审计发现全额计提的账户有8笔,共计3200万元。其中:未到期的应收款项2笔,计800万元;计划进行债务重组的1笔,计1200万元;与母公司发生的交易1笔,计500万元;其他虽已逾期但无充分证据证明不能收回的4笔,计700万元。
(3)注册会计师审计B上市公司“坏账准备”项目,经审计发现其中有2户已逾期4年,对方无偿债行为,据了解该单位近期无法改善其财务状况,欠款额为600万元;有1户由于该地发生严重的洪水灾害,已使该单位停产,近期内无法偿还所欠债务800万元。B上市公司在确定计提比例时,仅按30%计提坏账准备。
(4)注册会计师审计R股份公司“坏账准备”项目,发现R公司仅按规定的计提方法和比例对“应收账款”项目数额计提坏账准备,未按规定对“其他应收款”项目数额计提。
要求:对上述各公司的“坏账准备”账户注册会计师该如何处理?为什么?
(1)编制2007年末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
(2)选择账龄较长、金额较大的50个债务人函证应收账款。
(3)收到2个债务人的复函与函证内容不符外,其他均没有问题。
请回答:
(1)编制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的作用有哪些?
(2)选择函证对象的目的是什么?
(3)对函证的结果注册会计师应如何处理?
要求:注册会计师应实施哪些审计程序?如果注册会计师通过适当的审计程序证实了长期借款及其相关的财务费用,注册会计师在编制审计报告时应如何考虑?
项目组内部在某项重大问题上存在分歧,经主任会计师批准,A注册会计师出具了审计报告。在审计报告出具后,B注册会计师随机选取若干份工作底稿进行了复核,没有发现重大问题。
要求:
针对上述情形,指出存在哪些可能违反审计准则和质量控制准则的情况,并简要说明理由。
ABC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甲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底稿中与函证相关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填写美国客户寄发询证函时,以甲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人民币金额填列。 (2)甲公司在工商银行开立纳税专用账户,审计项目组认为该账户重大错报风险很低且余额不大,未对该账户实施函证程序,且在工作底稿中对相应的情况进行了记录。 (3)审计项目组成员填写银行存款询证函时,按甲公司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填列。 (4)由于应收账款函证客户较多,由甲公司业务员填写后交由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亲自寄发应收账款询证函。 (5)审计项目组对应收账款采用积极式函证方式,收到的回函显示,被询证者均在“金额无误”处盖章。注册会计师据此确认应收账款已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要求:针对(1)至(5)项,逐项指出,审计项目组的做法是否恰当,若不恰当,请简要说明理由。
(1)根据以往年度审计结果,甲公司针对主要业务流程(包括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以及生产与存货)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因此A注册会计师决定在2015年度审计中将继续采用综合性审计方案。
(2)在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时拟利用被审计单位信息系统生成的信息,审计项目组成员就拟利用信息的准确性获取了审计证据。
(3)甲公司2015年度无形资产为880万元,A注册会计师认为重大错报风险较低,拟仅实施控制测试。
(4)审计项目组评估认为应收账款的重大错报风险较低,对甲公司2015年11月30日的应收账款余额实施了函证程序,未发现差异。2015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余额较11月30日无重大变动。审计项目组据此认为已对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存在认定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5)审计项目组成员在实施实质性程序时发现被审计单位没有识别出的重大错报,表明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A注册会计师就这些缺陷与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要求:针对事项(1)至(5),简要说明A注册会计师或审计项目组成员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