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规定,申报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最后由()批准公布。
A.县人民政府
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C.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D.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
A.县人民政府
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C.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D.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
A.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
B.省级以上人民政府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D.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A.历史沿革、地方特色和历史文化价值的说明
B.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的现状
C.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
D.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的清单
E.保护工作情况、保护目标和保护要求
A.城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B.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C.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D.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A.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除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除外
B.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
C.不得进行改变园林绿地、河湖水系等自然状态的活动
D.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迁移、拆除历史建筑
A、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征求同级文物主管部门的意见
B、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
C、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新建、扩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活动
D、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
A.国务院
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C.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
D.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