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AR-145中的放行人员是指()
A.维修单位中确定航空器或者航空器部件满足经批准的标准,并批准放行或者返回使用的人员
B.维修单位中确定航空器满足经批准的标准,并批准放行的人员
C.维修单位中确定航空器部件满足经批准的标准,并批准返回使用的人员
D.维修单位中确定航空器或者航空器部件正常工作,并批准放行或者返回使用的人员
A.维修单位中确定航空器或者航空器部件满足经批准的标准,并批准放行或者返回使用的人员
B.维修单位中确定航空器满足经批准的标准,并批准放行的人员
C.维修单位中确定航空器部件满足经批准的标准,并批准返回使用的人员
D.维修单位中确定航空器或者航空器部件正常工作,并批准放行或者返回使用的人员
C、国内维修单位的航空器整机放行人员除应当持有《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规则》规定的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并且其机型部分应当与所放行的航空器一致;从事航线维修、A检或者相当级别(含)以下定期检修和结合检修进行改装工作的放行人员至少具有I类签署。
D、以上都是
A.《维修许可证申请书》
B.《维修管理手册》和《维修能力清单》
C.维修单位工作程序
D.本国或者地区民航当局的批准证书和中国用户的送修意向书
A.可以由维修单位授权的放行人员在飞行记录本上签署放行
B.可以由航空营运人授权的放行人员在飞行记录本上签署放行
C.可以由航空营运人授权的放行人员在放行表格上签署放行
D.可以由维修单位授权的放行人员在放行表格上签署放行
空器完成维修工作,没有整机放行权的人员签署整机放行,并造成航空器起飞,
A.一般维修差错
B.一般维修事故
C.维修事故征候
D.维修严重差错
A.从事航空器或者航空器部件维修相关工作不少于2年
B.从事航空器或者航空器部件维修相关工作不少于3年
C.从事航空器或者航空器部件维修相关工作不少于4年
D.从事航空器或者航空器部件维修相关工作不少于5年
B、派驻维修实施站的维修和放行人员,经东航其他维修单位质量管理部的评估和授权,按授权维修和放行该单位执管飞机
C、使用非本单位人员的维修单位对其授权在本单位证件下实施航线维修和放行人员的维修工作满足经批准的标准承担责任
D、以上全部
A.机型I类签署人员,可对按照工作单完成航线例行检查工作、完成常见故障/缺陷的处理工作后的航空器进行放行
B.机型I1类签署人员,可对完成基地维修定期检修工作后的航空器进行放行
C.机型II类签署人员对放行的项目一样,因此责则也一样
D.A+B
A.航空器部件修理人员执照分为基础部分和专业部分
B.基础部分可以在没有专业签署的情况下颁发,反之,则不成立
C.相应的专业签署是获得民航总局批准的机构航空器部件修理后放行授权的必备条件之一
D.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