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主观题]
甲国A公司与乙国B公司就进口钢材达成合同,钢材分两批装运,结算方式为每批分别开立不可撤销即期付款信用证。
第一批货物装运后,乙国B公司即向当地银行办理了议付,并随后得到开证行的偿付。但甲国A公司收到货物检验后发现货物品质未达到合同要求,于是要求开证行对第二批货物拒付,这一要求被开证行拒绝。请分析,开证行的拒绝对外拒付是否合理?若开证行不能对外拒付,则A公司应如何维护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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