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筑装饰厂是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人独资企业,共有8名职工(含投资人刘三),该企业2008年实现营业收入100万元,
某建筑装饰厂是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人独资企业,共有8名职工(含投资人刘三),该企业2008年实现营业收入1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3万元,当年营业成本6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7万元,管理费用8万元,销售费用4万元,财务费用5万元,营业外支出2万元,营业利润为17万元。该企业当年发生具体经济业务如下:
(1)发放工资总额为20.5万元,其中投资者本人28000元。
(2)当年实际计提并支出工资总额的2%、14%、2.5%的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金额分别为:4100元、28700元、5125元。
(3)全年列支业务招待费7200元。
(4)全年列支广告费23000元、业务宣传费6000元。
(5)直接向某小学捐赠6000元。
(6)该企业1~3季度已预缴投资者个人所得税52000元,全年代扣代缴从业人员个人所得税33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2008年汇算清缴时,刘三应补缴多少个人所得税?年末企业向地方税务机关申请退还个人所得税手续费,可得到的手续费为多少?作相关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