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居民企业甲公司2020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来源于P国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50万元(人民币,下同),该所得已在P国缴纳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额为45万元。已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2020年度应纳的企业所得税额为()万元。
A.42.5
B.50
C.87.5
D.57.5
A.42.5
B.50
C.87.5
D.57.5
A.来源于A、B两国的所得可以汇总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B.来源于A、B两国的所得可以分别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C.采用分国不分项计算抵免,境外所得需要在我国补缴30万元企业所得税
D.采用不分国不分项计算抵免,境外所得无须在我国补税
A、 130
B、 125
C、 140
D、 212.5
A.设在乙国的分支机构的亏损不得在境内盈利中抵减但可以在他国盈利中抵减
B.A企业当年度应纳税所得总额为160万元
C.A企业未能弥补的非实际亏损额为240万元
D.A企业当年来自乙国的未弥补亏损允许以其来自乙国以后年度的所得无限期结转弥补
A.500×25%=125(万元)
B.(500+150)×25%=162.5(万元)
C.(500+150)×25%-30=132.5(万元)
D.500×25%-30=95(万元)
A.726
B.779
C.715
D.770
A.75
B.77.5
C.127.5
D.172.5
A.400
B.600
C.800
D.625
A.股息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B.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C.租金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实务
D.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A.来源于AB两国的所得应当汇总计算抵免限额
B.A国所得的抵免限额是130万元
C.B国所得的抵免限额是l00万元
D.境内外所得汇总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790万元
甲公司申报缴纳2016年企业所得税时,未将下列收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1)从境内居民企业乙有限责任公司分得的股息60万元;
(2)依据法律代收的一项政府性基金30万元,该基金在当年未上缴财政。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1.计算甲公司在清算2016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2.甲公司从乙有限责任公司分得的股息是否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简要说明理由。
3.甲公司代收的政府性基金是否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简要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