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合同法》第41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对该法律条文的下列哪种理解是错误的? ( )
A.该法律条文规定的内容是法律原则
B.格式条款本身追求的是法的效率或效益价值,该法律条文规定的内容追求的是法的正义价值
C.该法律条文是对法的价值冲突的一种解决
D.该法律条文规定了法律解释的方法和遵循的标准
A.该法律条文规定的内容是法律原则
B.格式条款本身追求的是法的效率或效益价值,该法律条文规定的内容追求的是法的正义价值
C.该法律条文是对法的价值冲突的一种解决
D.该法律条文规定了法律解释的方法和遵循的标准
A.有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
B.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
C.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双方
D.不利于双方当事人
A.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
B.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加重对方责任的条款无效
C.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格式条款
D.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E.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A.格式条款的设立不符合公平原则,该条款无效
B.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的,该条款无效
C.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D.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A.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采取合理的方式提醒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
B.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
C.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D.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采用格式条款
我国《合同法》第39条第1款规定: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请分析:(1)何为格式条款?
(2)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负有哪些法定义务?
(3)"采取合理的方式"应如何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