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华工厂设有供水、供电两个辅助生产车间,主要为基本生产车间和厂行政管理部门服务。根据辅助生产成本明细账,
供水车间本月发生费用为22400元,供电车间本月发生费用为21000元。该工厂辅助生产的制造费用不通过制造费用科目核算。假定企业确定产品的计划单位成本为:每吨水2.87元,每度电0.68元。整理各车间和部门耗用劳务情况如表4-3所示。
表4-3 辅助生产车间劳务供应通知单 | ||
受益单位 | 用水数量(吨) | 用电数量(度) |
辅助生产车间 | ||
供水 | 5000 | |
供电 | 960 | |
基本生产车间 | ||
——甲产品 | 12000 | |
——乙产品 | 8000 | |
一般耗用 | 5000 | 4000 |
厂行政管理部门耗用 | 3000 | 6000 |
合计 | 8960 | 35OOO |
要求:
(1)分别采用直接分配法、交互分配法、代数分配法、计划成本分配法分配辅助生产费用。
(2)编制相关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