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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对于锂含量不超过2g的锂金属电池和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的锂离子电池,携带备用电池的数量应以旅客和机组成员在行程中使用设备所需的()数量为判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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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备用锂电池(除轮椅外),每位旅客和机组人员可携带的数量不应超过2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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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备用锂电池(除轮椅外),每位旅客和机组人员可携带的数量不应超过()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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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超过100Wh但不超过()的备用锂电池(除轮椅外),每位旅客和机组人员可携带的数量不应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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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旅客携带电动轮椅(锂电池驱动)作为托运行李应事先获得经营人的批准。可以拆下的锂电池不应超过300Wh,并且最多可携带一个不超过300Wh的备用电池,或两个各不超过()的备用电池。
A.100Wh
B.160Wh
C.180Wh
D.300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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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行李运输时,充电宝视为旅客或机组携带的()。
A.备用锂电池
B.备用锂离子电池
C.电池
D.锂电池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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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旅客携带便携式电子医疗装置(内含锂电池或锂电池芯),备用电池超过()但不超过()或者超过()但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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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旅客携带便携式电子设备(内含锂电池或锂电池芯,)备用电池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但不能超过()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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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每位旅客或机组成员可以携带的备用电池(包含全部种类的电池)的总数不能超过20个,便携式电子设备不超过15个,超过上述数量的限制必须获得公司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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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经航空公司批准,可以携带含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锂电池的电子设备登机,每位旅客携带此类备用锂电池不能超过两个,且不能托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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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题
“表2.3.A旅客与机组人员携带危险品的规定”和“2.3.5.8内含电池的便携式电子设备(PED)(包括医疗设备)及备用电池”中明确规定“电池,备用/零散的,包括()等便携式设备所用电池只允许旅客在手提行李中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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