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企业于2011年6月1日购入材料一批,该批材料价款为200000元,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34000
2011年6月1日,购入材料,签发汇票时。
2011年6月1日,购入材料,签发汇票时。
1.9月1日,购入B公司材料一批,价款200000元,增值税34000元,材料验收入库(材料按实际成本计价核算),企业开出一张3个月期限的不带息银行承兑汇票,并向银行支付1%的手续费。
2.9月5日,购入C公司材料一批,价款600000元,增值税102000元,材料验收入库(材料按实际成本计价核算),公司开出一张6个月期限,票面年利率为6%带息银行承兑汇票,并以银行存款支付承兑手续费6000元。
3.9月10日,公司6个月前签发给D公司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以银行存款支付票据款88500元。
4.9月20日,公司3个月前签发并承兑的不带息票据到期,公司无力付款,予以结转,票面价款800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编制有关会计分录
A.保证人
B.银行
C.收款人
D.付款人
E.公证机关
2.资料:
(1)向A公司采购的材料验收入库,增值税专用发票载明价款341900元,增值税税额58100元,开出一张期限为6个月,票面金额为400000元的商业承兑汇票交给A公司办理货款结算。
(2)从B公司购入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载明价款160000元,增值税税额272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按实际成本核算),货款尚未支付。
(3)根据与C公司签订购销合同,通过银行预收该公司货款300000元。
(4)C公司已经按照合同规定的数量和标准如期交付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载明价款320000元,增值税税额54400元。
(5)通过银行收到C公司补付的货款74400元。
(6)月末结算本月应付电费170940元,其中,产品生产用电102564元,车间一般用电17094元,公司本部用电51282元。
(7)开给A公司的票面金额为400000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通过银行付清款项。
(8)假设开给A公司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公司无银行存款支付该款项。
(9)假设上述商业汇票为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已为企业向A公司付清了款项,而公司银行存款账户无存款支付。
(10)收到市供电公司上月应付电费增值税专用发票载明价款170940元,增值税税额29060元,电费已以银行存款支付。
A.支付的运输费计入材料成本
B.支付原材料价款计入材料成本
C.支付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计入材料成本
D.支付的票据承兑手续费计入财务费用
A.2.04%
B.2%
C.1.8%
D.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