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酒厂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某月从农民手中购买玉米支付金额为20000元,本月销售白酒收入103000元。该企业本月应纳增值税的税额为()
A.3090元
B.3000元
C.3400元
D.6000元
A.3090元
B.3000元
C.3400元
D.6000元
(1)从粮管所购进小麦,支付价款140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额为18200元。
(2)从农民手中收购小麦,支付价款70000元,无进项税额。
(3)从粮油公司购进芝麻,价款为20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款为2600元。
(4)从外地粮食部门购进花生,价款为18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额为2340元。
(5)外购低值易耗品4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额为680元。
(6)生产用外购水2092.3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额为272元。
(7)支付生产用电费3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额为510元。
该企业本月销售货物的收入情况如下(除注明外,销售收入不含税):
(1)销售面粉给一般纳税人,销售收入为152000元。
(2)销售面粉给小规模纳税人,价税混合收取,计18000元。
(3)销售挂面给一般纳税人,销售收入为5000元。
(4)销售挂面给消费者,价税混合收取,计1000元。
(5)销售方便面给小规模纳税人,价税混合收取,计3000元。
(6)销售各种食用植物油给一般纳税人,销售收入为400000元。
(7)销售小麦给一般纳税人,价款为6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该企业应纳增值税税额。
A.850000元
B.300000元
C.550000元
D.1150000元
A.321111.11
B.360442.48
C.120000
D.0
A.3.99
B.3.94
C.3.79
D.3.66
A.321111.11
B.360442.48
C.120000
D.0
A.3.99
B.3.94
C.3.79
D.3.66
A.1760
B.11000
C.12760
D.1467.96
A.4604.27
B.5469.65
C.5478.06
D.591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