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A.3%
B.7%
C.10%
D.12%
A.3%
B.7%
C.10%
D.12%
A.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B.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C.一般纳税人跨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D.一般纳税人跨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A.金融企业转让金融商品,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B.银行提供贷款服务,以提供贷款服务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C.建筑企业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D.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应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计税方法,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A.1.83万元
B.3.67万元
C.8.26万元
D.16.51万元
(参考)甲建筑公司(一般纳税人)机构所在地为A地,2018年发生如下业务: (1)2018年10月承接B地的工程项目,2018年12月取得该项目的建筑服务价款550万元(含税价),当月支付给分包方乙公司分包款110万元(含税价,乙公司为一般纳税人,提供的为清包工服务,未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2)2018年11月承接C地的工程项目,2018年12月取得该项目的建筑服务价款206万元(含税价),当月支付给分包方丙公司分包款51.5万元(含税价,丙公司为一般纳税人,甲建筑公司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3)2018年12月除B、C两地项目外无其他业务,当月取得可抵扣进项税额35万元(不包含用于C地简易计税项目而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 (1)甲建筑公司承接的B地工程项目应向哪个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应预缴税额多少? (2)甲建筑公司承接的C地工程项目应向哪个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应预缴税额多少? (3)甲建筑公司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应取得的凭证有何要求? (4)甲建筑公司12月在其机构所在地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是多少?应补缴的税额是多少?
A.10%
B.3%
C.5%
D.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