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其他> 其他
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多选题]

大陆架划界经常适用的原则有()

A.公平原则

B.等距离中间线原则

C.自然延伸原则

D.主权原则

查看答案
答案
收藏
如果结果不匹配,请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您可能会需要:
您的账号:,可能还需要:
您的账号:
发送账号密码至手机
发送
安装优题宝APP,拍照搜题省时又省心!
更多“大陆架划界经常适用的原则有()”相关的问题
第1题
大陆架划界可适用( )原则。

A.等距离/中间线

B.公平原则

C.平分原则

D.自然延伸原则

点击查看答案
第2题
1958年的《大陆架公约》第6条规定,相邻相向国家间大陆架划界原则是()

A.公平原则

B.可开发深度原则

C.自然延伸原则

D.等距离中间线原则

点击查看答案
第3题
大陆架划界原则不包括()。

A.公平原则

B.自然延伸原则

C.平分原则

D.等距离中间线原则

点击查看答案
第4题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海岸相邻或相向国家间大陆架划界应依据()划定。‍

A.等距离原则

B.中间线原则

C.自然延伸原则

D.国家间协议

点击查看答案
第5题
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海岸相邻或相向国家间大陆架划界应依据( )。

A.中间线原则划定

B.等距离原则划定

C.自然延伸原则划定

D.国家问依国际法以协议划定

点击查看答案
第6题
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海岸相邻或相向国家间大陆架划界应依据( )。

A.中间线原则划定

B.等距离原则划定

C.自然延伸原则划定

D.国家间依国际法以协议划定

点击查看答案
第7题
大陆架划界实践中广泛采用的是()

A.国际法院“北海大陆架案”所采取的公平原则

B.《大陆架公约》所采取的中间线原则

C.《海洋法公约》确立的自然延伸原则

D.《海洋法公约》规定的协议原则

点击查看答案
第8题
北海大陆架案 1966年,以联邦德国为一方,以丹麦和荷兰为另一方,就他们之间在北海

的大陆架划界问题发生了争端。欧洲北海自1959年在荷兰近岸地区发现大型天然气田后,引起各国对北海大陆架油气田勘探开发的重视。

1963—1966年,北海5个沿岸国(英国、挪威、丹麦、荷兰、联邦德国)先后公布了本国关于大陆架的法令,并陆续进行了一系列双边划界活动。其中,联邦德国与荷兰、丹麦的大陆架划界拖得最久。虽然联邦德国与荷兰在1964年12月1日,与丹麦在1965年9日分别订有双边协定,但只解决了两国间近海岸部分的大陆架分界线,即从海岸到海面25海里至30海里之处的分界线,主要适用等距离原则划出;而这些点之外伸向北海中心的分界线则无法达成任何协议。产生僵局的原因是:丹麦和荷兰坚持整条边界线应采用1958年《大陆架公约》第6条规定的等距离原则划出。他们认为,不论德国与该公约的关系如何(德国不是该公约缔约国),德国有义务接受以“等距离—特殊情况”方法为基础划界,因为该方法的使用不仅仅是一项条约义务,而且是习惯国际法的一项规则。

与此相反,德国认为,在习惯国际法中没有等距离线这样的原则,而且用这种方法划分北海大陆架疆界对它来说是极不公平的。因为德国的海岸线是凹入的,从其两端划出的等距离线会交叉,这将使德国的大陆架成为一个小得不成比例的三角形。1966年3月31日,荷兰与丹麦就它们之间的大陆架分界线达成协议。该分界线以等距离原则为基础,始于一条将英国的大陆架与北海东半部分离的疆界上的一点,延伸至联邦德国海岸外的一点,这样就阻止了联邦德国将其大陆架展至北海中部与英国的大陆架界线相接。1967年2月,联邦德国分别同丹麦和荷兰订立特别协定,将划分大陆架的争端提交国际法院解决。这两个协议请求法院判定:“在划分属于这三个国家的北海大陆架的区域时应适用什么国际法原则和规则……”并承诺在此之后按照法院指明的原则和规则划界。

国际法院于1969年2月20日发布其判决。法院在判决中首先拒绝了丹麦和荷兰提出的等距离原则是大陆架概念中所固有的原则的观点。法院不否认等距离法是一种简便的方法,但这并不足以使某种方法一变而为法律规则。

法院接着审查了“等距离—特殊情况原则”是习惯国际法的一部分的论点。法院得出结论, 《大陆架公约》签订之时, 并不存在像等距离原则这样的习惯国际法规则, 公约第6条也没有使这一原则具体化。法院承认,在某些情况下, 有关的国家的确同意按等距离原则划分彼此之间的大陆架疆界, 但没有任何证据表明, 它们这样做是因为感到习惯法规则使它们有义务这样做。

法院同样驳回了荷兰和丹麦提出的另一项抗辩:等距离原则即使在《大陆架公约》制定之时还不是习惯法规则,但是自公约制定以来,这样的规则已经形成。

法院认为,采用划界方法的一个先决条件是,按照公平原则, 通过谈判, 达成公平合理的协议。至于所涉及的区域采用何种方法, 单独使用一种方法还是几种方法同时并用, 则应视具体情况而定。但有一条原则是毋庸置疑的,即任何国家的大陆架必须是陆地领土的自然延伸,而不得侵占别国领土的自然延伸。

法院最后裁定,作为有关各方之间划界适用的国际法原则和规则应是:

1.以协议划界,按照公平原则,考虑到所有有关情况,尽可能为各方保留构成某陆地领土自然延伸而进入海下的所有大陆架部分,并且不侵犯其他国家的陆地领土的自然延伸部分。

2.在适用前项规定时,如果划界留有各方的重叠区域,应由他们按协议的比例划分,除非他们决定建立一项联合管辖、利用或开发他们之间要重叠的区域或任何部分的制度。

问题:

1.什么是大陆架划界的自然延伸原则?

2.什么是大陆架划界的公平原则?

3.根据国际法院在本案中的判决,自然延伸原则与公平原则在相邻或相向国家间大陆架划界中是否能同时适用?

点击查看答案
第9题
上世纪六十年代,联邦德国与丹麦、荷兰在北大西洋海域的北海大陆架划界问题上发生了争执。上述国
家分别于1964年12月1日和1965年6月9日签订了《德荷条约》和《德丹条约》。在这两个条约中三方确定了彼此间的部分大陆架边界线,即从海岸到海面25里至30里外,主要适用等距离原则划出。但他们无法就这些点以外的边界线达成任何协议。因为,联邦德国认为,在习惯国际法中没有等距离原则,而且用这种方法划分北海大陆架疆界对联邦德国来说是极不公平的。

由于联邦德国的海岸是凹形的,其海岸线向内弯曲很大,如果按照等距离原则来划分大陆架对它很不利,只能给予它较为狭窄的大陆架区域,面积仅占北海海床的5%,而丹麦和荷是同则分别占10%、11%。联邦德国声称,等距离原则只有在直线海岸线的情况下才符合这种要求,否则,便属于特殊情况。而丹麦和荷兰则坚持适用等距离原则。1966年三国进行了进一步的谈判而未能使问题获得解决。1967年2月20日,联邦德国分别同丹麦、荷兰签订特别协定,将划分北海大陆架的争端提交国际法院解决。当事国要求国际法院指明应适用的国际法原则和规则,并承诺将按照国际法指明的原则规则来协商划界。

国际法院将两案的诉讼结合起来,虽然从表面上看两案保持独立,但由于结论相同,所以法院对两案只作出一个单一的判决。1969年2月20日,法院以11票对6票判定,联邦德国没有义务在划分大陆架时接受等距离原则。划界应考虑到一切有关情况,依照公平原则,通过协议来划定,使构成当事国陆地领土海底自然延伸部分的大陆架归其所有。

请思考:

1.什么是大陆架划界的自然延伸原则?

2.联邦德国声称的原则属于什么原则?

3.在相邻或相同国家间大陆架划界中是否能同时适用不同的划界原则?

点击查看答案
第10题
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海岸相邻或相向国家问大陆架的划分应依据( )。

A.自然延伸原则

B.等距离原则

C.中间线原则

D.国际法协议划分

点击查看答案
第11题
国际法院对“北海大陆架案”关于大陆架划界争议的判决依据的原则是()。

A.公平原则

B.中间线原则

C.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原则

D.市场经济规律原则

点击查看答案
退出 登录/注册
发送账号至手机
获取验证码
发送
温馨提示
该问题答案仅针对搜题卡用户开放,请点击购买搜题卡。
马上购买搜题卡
我已购买搜题卡, 登录账号 继续查看答案
重置密码
确认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