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强险承保、理赔实务规程(2009版)》,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适用“互碰自赔”方式处理()。
A.两车或多车互碰,各方均投保交强险
B.仅涉及车辆损失(包括车上财产和车上货物)、不涉及人员伤亡和车外财产损失,各方损失金额均在2000元以内
C.由交警认定或当事人根据出险地关于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法律法规自行协商确定各方均有责任(包括同等责任、主次责任)
D.当事人各方对损失确定没有争议,并同意采用“互碰自赔”方式处理
A.两车或多车互碰,各方均投保交强险
B.仅涉及车辆损失(包括车上财产和车上货物)、不涉及人员伤亡和车外财产损失,各方损失金额均在2000元以内
C.由交警认定或当事人根据出险地关于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法律法规自行协商确定各方均有责任(包括同等责任、主次责任)
D.当事人各方对损失确定没有争议,并同意采用“互碰自赔”方式处理
A.单方肇事事故
B.涉及人员伤亡的事故
C.涉及人员伤亡的事故
D.一方损失金额超过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的事故
A.两方或多方机动车互碰,各方均投保交强险
B.交警认定或根据法律法规能够协商确定事故责任,部分有责、部分无责
C.无责方车号明确
D.交强险保险人明确
A.口头描述
B.电话介绍
C.在营业场所张贴
D.随投保单附送
A、事故车辆均在各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
B、在道路上发生的两车或多车互碰的道路交通事故
C、不涉及人员伤亡和车外财产损失
D、各方车辆损失均在交强险有责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内
A.仅适用于车辆损失部分的赔偿,对于人员伤亡部分不进行代赔
B.对于应由无责方交强险承担的对有责方车辆损失的赔偿责任,由有责方承保公司在单独的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代赔偿限额内代赔
C.有责方代赔的部分不影响交强险费率浮动
D.代赔偿限额为无责方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之和,在各有责方之间平均分配
A.符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垫付情形
B.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垫付的通知书
C.受害人必须抢救,且抢救费用已经发生,抢救医院提供了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项目
D.不属于应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抢救费用
A.新车因质量问题被销售商收回或因相关技术参数不符合国家规定交管部门不予上户的
B.被保险机动车被转卖、转让、赠送至车籍所在地以外的地方
C.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D.投保人重复投保交强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