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13%,20x9年5月有关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销售甲产品给某批发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同时,开具了普通发票取得销售甲产品的送货运输费收入5.65万元 (2)销售乙产品,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33.9万元。 (3)将试制一批应税新产品用于本企业职工福利,成本价为10万元,成本利润率为20%,该新产品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 (4)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的货款80万元、进项税额10.4万元;另外支付购货的不含税运输费用5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购进汽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0万元、税额为1.3万元。其中90%用于企业运输车队使用,10%用于公司接送员工上下班。 要求:计算该企业5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A.136000元
B.136070.3元
C.136145.30元
D.136170元
A.13000元
B.1700元
C.68000元
D.10200元
A.68000元
B.10200元
C.1700元
D.13000元
A.23730元
B.21812.05元
C.18630元
D.5110元
A.0
B.3400元
C.4096.39元
D.2905.98元
A.7800元
B.7264.96元
C.8500元
D.8717.95元
A.0
B.3400元
C.2905.98元
D.4096.39元
某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某月份有关销售资料如下:
(1)采用汇兑结算方式向光明厂销售甲产品100件,不含税单价每件600元,成本每件400元。开出转账支票支付代垫运杂费1000元,货款尚未收到。
(2)对外加工,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加工费5000元,增值税税额850元。款项已收到。
(3)销售给大华公司乙产品200件,开具普通发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234000元,用转账支票结算,成本每件800元。
(4)向天兴厂销售甲产品150件,不含税单价每件600元,成本每件400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收到购货单位交来承兑期为4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
(5)向胜利厂发出甲产品200件,每件不含税单价为600元,成本每件400元。代垫运杂费2000元。根据发货票和铁路运单等,已向银行办妥委托收款手续。
(6)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向大阳厂销售丙产品200件,每件不含税单价500元,产品成本为每件400元。按合同规定,货款分5个月支付,本月为第一期产品实现月。由于对方资金紧张,只收到款项2000元。
(7)销售给大华公司丁产品100件,每件不含税售价为1000元,每件成本700元。另收取运输费5000元。收到转账支票一张。
(8)收到红光厂退回甲产品50件,每件成本400元,不含税对外售价每件600元,已收到对方转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
(9)销售甲产品给红光厂,全部价款为300000元,税款为34000元,规定商业折扣条件为5%,规定现金折扣条件为“2/10、n/30”。企业在发票注明了5%的折扣额。5天后收到款项。该批产品的成本为200000元。
(10)以甲产品100件(每件成本400元,不含税售价600元)换取红星厂同等价值的A材料200件,双方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1)委托光明贸易公司销售甲产品200件,不含税代销价550元/件,每件成本400元。月末收到光明贸易公司送来的代销清单,上列已售甲产品100件,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该企业。代销手续费按不含税代销价的5%支付,已通过银行收到扣除代销手续费的全部款项。
(12)将甲产品100件(每件成本400元,每件不含税对外售价600元)用于本企业职工福利。
(13)将丁产品1000件(每件成本700元,不含税对外售价1000元)用于分配股利。
(14)将购买的原材料A用于对外投资,其实际成本为150000元,投资协议价200000元,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5)将丁产品100件(每件成本700元,不含税对外售价1000元)无偿送给关系单位。
(16)销售给红光厂带包装物的丙产品500件,每件成本400元,每件不含税售价500元。包装物单独计价,不含税价款20000元,成本15000元。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款项尚未收到。
(17)采用银行汇票结算方式销售给东风厂甲产品400件,每件成本400元,每件不含税售价600元,另收到包装物租金10000元,承租期为两个月,一次收取包装物押金20000元。
(18)上月收取的红光厂的包装物押金30000元本月到期,红光厂未返还包装物。
(19)该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一台旧机床,取得收入20000元。固定资产卡片上反映该项固定资产的原价为100000元,已提折旧80000元。款项已收到。
(20)该企业销售甲产品给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普通发票上注明价款234000元。已知该批货物的成本为160000元。款项已收到。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作出相应的会计分录。
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2006年5月份有关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销售甲产品给某大商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另外,开具普通发票,取得销售甲产品的送货运输费收入5.85万元。
(2)以折扣销售方式销售给某商场乙产品100件,每件2万元,按协议折扣10%(折扣额与销售额在同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反映)。同时协议对方在10天内付款给予2%优惠。货物于5月6日发出,货款于5月14日收到。
(3)销售丙产品,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29.25万元。
(4)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丁产品一批,新产品不含税价款为10万元,旧产品折抵货款2万元,实收货款8万元,旧产品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5)将本企业生产的一批产品用于本企业基建工程,成本价为30万元,成本利润率为10%,该产品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
(6)销售使用过的进口摩托车10辆,开具普通发票,每辆取得含税销售额1.04万元;该摩托车原值每辆0.8万元。
(7)购进货物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通过认证,注明支付的货款80万元,进项税额13.6万元,货物验收入库;另外,支付购货的运输费用6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
(8)向农业生产者购进免税农产品一批,支付收购价30万元,支付给运输单位的运费5万元,取得相关的合法票据,农产品验收入库。本月下旬将购进的农产品的20%用于本企业职工福利。
(9)从某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购入废旧物资一批,取得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金额为2万元,货物验收入库。
(10)从一小规模纳税人处购入辅助材料一批,取得由其主管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万元,增值税0.6万元,货物已验收入库。
(11)当月将库存的2月份购入的一批原材料用于企业的在建工程,该批材料的实际成本3万元,税率为17%。
(12)购入生产用设备一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货款30万元,增值税款5.1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2006年5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某机械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2月发生业务如下:
(1)购进钢材100吨,不含税单价为30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300000元,增值税510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
(2)销售产品一批,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800000元,增值税款为136000元;
(3)向某单位销售产品一批,开出普通发票取得收入46800元;
(4)因保管不善库存的2吨钢材被盗,损失6000元(不含税)。
要求:计算该企业本期应纳增值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