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升与王强的代理合同于6月2日结束,6月4日刘升以王强的名义与牛雨签订了一份买卖光碟的合
A.合同无效
B.王强可追认该合同,从而承受该合同的权利义务
C.王强不追认该合同时,应由刘升承担相关的合同责任
D.牛雨可催告王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如王强未作表示,视为拒绝追认
E.王强追认合同,应由刘升和王强承担相关的合同责任
A.合同无效
B.王强可追认该合同,从而承受该合同的权利义务
C.王强不追认该合同时,应由刘升承担相关的合同责任
D.牛雨可催告王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如王强未作表示,视为拒绝追认
E.王强追认合同,应由刘升和王强承担相关的合同责任
A.未经李某追认,则对其不生效力
B.李某如果不追认,应由王某承担其行为责任
C.即使李某不承认,也应由王、李二人承担连带责任
D.李某追认后,则对李某与第三人产生效力
E.为效力待定
A.张华、王丽、周梅、蒋明、刘强
B.张华、蒋明、王丽、刘强、周梅
C.张华、蒋明、刘强、王丽、周梅
D.蒋明、张华、王丽、刘强、周梅
A.李英与刘晓各得一半
B.刘晓与刘宏之母各得二分之一
C.李英、刘晓及刘宏母各三分之一
D.李英、王强与刘晓各三分之一
A.合同无效
B.合同有效
C.合同效力未定
D.该合同由被代理人承担责任
案情:某镇渔业捕捞专业户王强有1500公斤鱼要出售,正巧运输个体户刘洪开着拖拉机去城里给别人拉一批货。王强与刘洪约好,由刘洪将1500公斤鱼顺便拉到鱼市代卖,鱼价随行就市,销完抽5%给刘洪作报酬。刘洪拉着这批鱼驶往鱼市,离鱼市还有50余里时,突然迎面开来一辆汽车将拖拉机撞坏。警察说责任不在刘洪,责令对方给刘洪修车。但由于天气炎热,拖拉机一时半会儿又修不好,正巧刘洪的好朋友孙宇开着车路过出事地点。刘洪怕鱼变臭,又与王强联系不上,于是就求孙宇将拖拉机上的这些鱼捎到鱼市,能卖几个钱就算几个钱,孙宇将鱼拉到鱼市上的时候,已经到了下午,由于鱼已不太新鲜,又怕当天卖不出去坏掉,只好降价1/4卖出。事后,刘洪从孙宇交给他的卖鱼款中扣下约定的5%的报酬后,将其余的钱交给了王强。王强一盘算,这样一来他少得2000多元,损失太大了。故王强提出,原来说按市价卖出,按比例提成。现在卖价低予市价1/4,刘洪就不应再拿5qo的报酬了,而且他认为刘洪应赔偿在代销中给他造成的损失。刘洪则认为,撞车是对方司机过错造成的,要赔也只能让撞车人去赔,自己没错,费了这么大劲,总不能白干吧!双方各不相让,只好诉至法院解决。
问题:
1. 王强托刘洪代销鱼,而刘洪在中途未经王强同意将鱼委托孙宇处理,刘洪是否已经超越了代理权?
2.孙字与刘洪之间是什么法律关系?
3.王强的损失应由谁来承担?
4.设孙宇取得卖鱼款后即逃走,该损失应由谁负担?为什么?
5.设孙宇卖鱼时垫付鱼市行费140元,孙宇应向谁要求支付?能否要求支付利息?
6.孙宇能否向王强要求支付报酬?为什么?
运用刑法理论分析说明对陆某某、张某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A.甲、乙的父母均追认时,合同有效
B.乙的父母追认时,合同有效
C.甲可催告乙的父母在1个月内追认合同,如到期乙的父母未作表示,则合同无效
D.在乙的父母追认之前,甲有权撤销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