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20年1月购入一台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标明价款为1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700元。取得运输发票一张,运输费为1000元,运输费可以按7%抵扣进项税。另发生保险费1500元、装卸费300元。款项全部以银行存款支付,则甲公司购入该设备的入账价值为()元。
A.11800
B.12800
C.12970
D.12730
A.11800
B.12800
C.12970
D.12730
A.101.86
B.117
C.102
D.119
A.8
B.11
C.3.31
D.7.21
A.270
B.315.9
C.0
D.224.1
A.10
B.10.873
C.10.8
D.12.573
增值税
资料:彩虹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07年1月该公司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购入一批原材料A,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原材料价款3000000元,增值税额为510000元。价款已经支付,材料已经验收入库。
(2)收购一批农产品B,实际支付的价款为1000000元,收购的农产品已经验收入库,增值税扣除率为13%。
(3)用原材料C对红叶公司投资,双方协议按投资成本作价。该批材料的成本为2000000元,计税价格为2200000元,该材料的增值税税率为17%。
(4)购入一台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货款为900000元,增值税额为153000元,设备已验收并交付使用,款项已经支付。
(5)公司将上述A材料的一半用于工程项目。
(6)该公司当月销售产品不含税收入为6000000元,货款尚未收到。该产品的增值税税率为17%,不需缴纳消费税。
(7)该公司缴纳当月的增值税额1000000元。
(8)月终,将尚未缴纳的增值税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设该公司“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账户期初余额为0。
要求:登记上述业务的会计分录,并填列“应交增值税”明细表。
销售业务的核算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发生下列商品销售的业务: ()进行交换,取得生产用原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900 000元,税款为153 0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不考虑处置固定资产的相关税费,此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 要求:根据上述经济业务编制甲公司的
A.3.04
B.3
C.3.1
D.3.16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2010年发生固定资产业务如下。
(1)1月15日,企业管理部门购入一台不需安装的A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设备价款为6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02万元,另发生运输及装卸费6万元,款项均以银行存款支付。根据税法相关规定增值税可以抵扣。
(2)A设备经过调试后,于1月20日投入使用,预计使用10年,净残值为35万元,决定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
(3)7月15日,企业生产车间购入一台需要安装的B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设备价款为7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19万元,另发生保险费12万元,款项均以银行存款支付。根据税法相关规定增值税可以抵扣。
(4)8月19日,将B设备投入安装,以银行存款支付安装费3万元。B设备于8月25日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
(5)B设备采用工作量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5万元,预计总工时为5万小时。9月,B设备实际使用工时为1000小时。
假设除上述资料外,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