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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1991年李某死亡,对所遗财产无遗嘱。李有二子一女,长子1949年死亡,生一子甲,甲1980年死亡,遗一女乙,次子1978年死亡,遗一女丙,女儿1976年死亡,收养一子丁,现乙、丙、丁为继承发生争执()。

A.乙、丙、丁都有继承权

B.乙丙能继承,丁不能

C.丙能继承,乙、丁不能

D.只有丁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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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李某有一子两女,其中儿子甲于1991年死亡,当时甲有一子乙尚幼,不久,李某也患病不起,遂亲笔立下遗嘱,将其所有的4间房屋及存款2000元由两个女儿丙、丁继承。后李某死亡,丙、丁分割了李某的房产和存款。李某的儿媳戊提出李某生前所作遗嘱无效,她和乙均有权继承房产和存款。李某所作的遗嘱( )。

A.具有法律效力,丙、丁应当继承分割遗产;乙、戊无权分割遗产

B.无效,应当按法定继承重新分割遗产,甲应继承的份额由乙、戊继承

C.部分无效,应给乙保留应继份额然后再按遗嘱继承分割遗产

D.部分无效,但戊无权分割遗产,应由乙代甲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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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陈某死亡时,遗产由其母甲、其妻乙和两个孩子丙、丁继承,当时乙已经怀孕,为胎儿保留份额8 000元,胎儿出生10小时后死亡,这8 000元应()。

A.由甲继承

B.由乙继承

C.由丙、丁继承

D.由甲、乙、丙、丁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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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李甲有一子李乙、一女李丙。李甲妻子、李乙妻子均过世,李乙有孩子李丁,李丙结婚另过。1999年,李甲向李乙、李丙宣读了一份经公证的遗嘱,指定李乙继承自己的全部遗产。2000年,李乙患病住院,情况危急;故在住院期间也订立了一份遗嘱,内容为:死后自己所有的全部财产由儿子李丁继承;从李甲处继承的遗产由李丙继承。李甲看到该遗嘱后,在遗嘱上批注:如吾儿李乙不幸先我而去,按其遗愿由吾女李丙继承我的财产;但应先提出现金10万元作为孙子李丁的生活费用。2001年,李乙死亡。1个月后,李甲死亡。李甲的遗产应当( )。

A.全部由李丙继承

B.全部由李丁继承

C.李丁继承100万元,其余遗产由李丙继承

D.李丁和李丙各继承遗产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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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甲被法院宣告死亡,甲父乙、甲妻丙、甲子丁分割了其遗产。后乙病故,丁代位继承了乙的部分遗产。丙与戊再婚后因车祸遇难,丁、戊又分割了丙的遗产。现甲重新出现,法院撤销死亡宣告。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A.丁应将其从甲、乙、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返还给甲

B.丁只应将其从甲、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返还给甲

C.戊从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都应返还给甲

D.丁、戊应将从丙处继承的而丙从甲处继承的财产返还给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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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新婚夫妇甲乙二人因车祸住院,甲死亡后二日乙死亡,据调查,甲乙婚前未立过遗嘱,甲乙无子女,甲无父
母,只有一个挛生弟弟丙,乙的父亲已病故,其母丁某健在,乙还有一个亲生妹妹戊,甲有个人财产150万元,甲的财产()

A.应当由丙继承

B.应当由丁继承

C.应当由戊继承

D.无法确定继承人,应当由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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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第 29 题 甲被法院宣告死亡,甲父乙、甲妻丙、甲子丁分割了其遗产。后乙病故,丁代位继承了乙的部分遗产。丙与戊再婚后因车祸遇难,丁、戊又分割了丙的遗产。现甲重新出现,法院撤销死亡宣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丁应将其从甲、乙、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返还给甲

B.丁只应将其从甲、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返还给甲

C.戊从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都应返还给甲

D.丁、戊应将从丙处继承的而丙从甲处继承的财产返还给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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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甲早年丧妻,有乙、丙二子及女儿丁。甲的哥哥死时留下五间房,按遗嘱由甲继承。乙、丙、丁长大后先后参
加工作。甲一直随长子乙生活。1987年,甲亲笔立下遗嘱,谓其死后,五间房由由乙继承,并到公证机关办理了公证。1980年,甲到次子丙家小住期间得了肝炎,因次子丙伺候周到,甲在病中亲笔立下遗嘱,由次子丙继承五间房中的三间。甲病愈后,到女儿丁家休养。1986年,甲旧病复发,且转化为肝癌。住院期间,甲当着乙、丙、丁的面又口述立下新遗嘱,由乙记录,丙、丁见证,甲在遗嘱上签字,谓五间房由乙、丙各继承二间,丁得一间。事隔不久,甲不治而死,乙、丙、丁料理后事后,商量五间房的处理,因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遂诉诸法院。 问:五间房应由谁继承?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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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张某、李某系夫妻,生子甲、乙、丙,女丁。甲喜好户外运动,有次在练习攀岩时不幸坠落山崖,经抢救无效死亡,留一子
戊一女庚。夫妇二人闻之噩耗,伤心欲绝,先后去世。张某夫妇二人早年经商,家境殷实,去世后,留有遗产价值200万元。乙、丙、丁料理完丧事后,分割遗产前,丙因抢救落水儿童不幸牺牲,仅留幼子辛。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张某夫妇遗产该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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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赵某死亡,遗产由其父甲、其母乙、其妻丙和其子丁继承,当时丙已怀孕。上述继承人在继承时为胎儿保留了必要的继承份额。丙分娩时,胎儿死于母体内。有权继承为该胎儿所保留份额的人包括()。

A.甲

B.乙

C.丙

D.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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