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static.youtibao.com/asksite/comm/h5/images/m_q_title.png)
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减半征
![](https://static.youtibao.com/asksite/comm/h5/images/solist_ts.png)
A.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取得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B.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取得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C.技术转让所得的免征额度是技术转让收入的500万元以内
D.企业从事海水养殖、内陆养殖取得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E.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其投资额的2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A.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前2年免征,第3—5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B.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一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C.自项目获利年度起第1—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D.自项目投产年度起第1一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A.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可以减按10%计入收入总额
B.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有权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不能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C.对民族自治地方内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的企业,可以由地方决定减征或者免征
D.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A.企业承包经营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取得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B.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C.对企业委托给外单位进行开发的研发费用,符合加计扣除条件的,由受托方按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委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
D.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符合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A.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B.减免税优惠期限的把握
C.必须履行有关程序
D.有关技术操作的政策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