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业技能鉴定> 煤矿安全人员> 煤矿安全检查工
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单选题]

某煤矿发生透水事故,当场死亡5人,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李某未向有关部门报告,贻误了事故抢险救援的时机,又导致3人死亡,依据《刑法》及相关规定,对李某的处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

A.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B.应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C.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D.应处以拘役

查看答案
答案
收藏
如果结果不匹配,请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您可能会需要:
您的账号:,可能还需要:
您的账号:
发送账号密码至手机
发送
安装优题宝APP,拍照搜题省时又省心!
更多“某煤矿发生透水事故,当场死亡5人,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李某…”相关的问题
第1题
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

A.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B.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C.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D.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点击查看答案
第2题
《刑法》中【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

A.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B.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C.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D.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点击查看答案
第3题
在《刑法》第三百条规定,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关于处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B.处两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C.处三年以上六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D.处三年以上八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点击查看答案
第4题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发生重大伤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点击查看答案
第5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对于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刑事处罚包括()

A.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B.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C.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D.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点击查看答案
第6题
2006年6月29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第四条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
2006年6月29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第四条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请根据犯罪构成原理,简要分析该规定中的犯罪构成。

点击查看答案
第7题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22号)指出《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重大责任事故罪】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A.死亡一人以上

B.死亡二人以上

C.重伤三人以上的

D.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点击查看答案
第8题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是指对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负有直接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以及其他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
点击查看答案
第9题
我国《刑法》规定,对构成消防责任事故罪的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_____。A.三年以下
我国《刑法》规定,对构成消防责任事故罪的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_____。

A.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B.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C.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D.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点击查看答案
退出 登录/注册
发送账号至手机
密码将被重置
获取验证码
发送
温馨提示
该问题答案仅针对搜题卡用户开放,请点击购买搜题卡。
马上购买搜题卡
我已购买搜题卡, 登录账号 继续查看答案
重置密码
确认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