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
B.公司的发起人
C.未尽忠实、勤勉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D.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房产出资的,需要将房产的使用权转移给公司,不须将所有权转移给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公司可以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和范围外归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第三人代垫资金协助发起人设立公司,双方明确约定在公司验资后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将该发起人的出资抽回以偿还该第三人,发起人依约抽回出资偿还第三人后又不能补足出资,应承担相应责任
A.不动产物权人请求返还房屋的权利
B.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向公司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返还出资的权利
C.赔礼道歉请求权
D.请求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的权利
A.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B.请求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C.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D.请求公司设立后加入的股东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A.公司未按期募足股份
B.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
C.公司发起人抽逃出资、情节严重
D.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
A.抽逃出资具隐蔽性
B.抽逃出资的违法成本不高,不诚信的股东抽逃出资的现象时有发生
C.一些公司在设立过程中通过代理机构垫资,存在抽逃出资
D.抽逃出资通常发生于公司成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