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大学本科> 经济学> 经济学类
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主观题]

我某公司与美国某客商以FOB条件出口大枣5000箱,5月份装运,合同和信用证均规定不允许分批装运。我

方于5月10日将3000箱货物装上“喜庆”轮,取得5月10日的海运提单;又于5月15日将2000箱装上“飞雁”号轮,取得5月15日的海运提单,两轮的货物在新加坡转船。均由“顺风”号轮运往旧金山港。试分析:我方的做法是否合适?将导致什么结果?为什么?

查看答案
答案
收藏
如果结果不匹配,请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您可能会需要:
您的账号:,可能还需要:
您的账号:
发送账号密码至手机
发送
安装优题宝APP,拍照搜题省时又省心!
更多“我某公司与美国某客商以FOB条件出口大枣5000箱,5月份装…”相关的问题
第1题
我国某公司与英商按CIF伦敦签约,出口瓷器1万件,合同与信用证均规定“装运期3~4月份,每月装运5000件,允许转船
”。我方于3月30日将5 000件装上“万泉河”轮,取得3月30日的提单,又在4月2日将余下的5000件装上“风庆”轮,取得4月2日的提单,两轮均在香港转船,两批货均由“曲兰西克”轮运至目的港。

请问:

点击查看答案
第2题
阅读下列案例材料,然后回答问题。 山东某公司向国外出口600公吨大枣,国外客户开来信用证规定不允
许分批装运。该公司因货源不足,于5月5日在青岛港将300公吨大枣装“东风”轮,取得一套提单;5月10日又在烟台港将另外300公吨大枣装于同一轮船并取得有关提单。出口方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将两套单据交银行议付,银行以分批装运、单证不符为由拒付货款。 试问,银行的拒付是否合理?为什么?

点击查看答案
第3题
海运出口货物,信用证规定的最迟装运期为4月30日,信用证有效期为5月10日,实际出口日期为5月5日,出口人要求承
运人将提单日期填写为4月30日。这种提单叫预借提单。( )
点击查看答案
第4题
我某进出口公司与向国外出口花生米500公吨,合同与信用均规定不许分批,十一月份装运。备货期间,
发现花生米货源在两个地方,于是,业务员只好于11月15日在烟台港装上300公吨花生米,取得清洁已装船提单,船名为“胜利”号035W航次,又于当日在青岛港装上200公吨花生米,取得清洁已装船提单,船名为“永顺”号035W航次,显示的目的港均是信用证规定的目的港。11月20日,该公司在信用证有效期之内将单证送银行议付时,却遭到银行拒付,理由是该公司将货物分批装运了。请问:银行的拒付是否有理?为什么?

点击查看答案
第5题
我国A公司向加拿大B公司以CIF术语出口一批货物,合同规定4月份装运。B公司于4月10日开来不可撤销信用证,此证
规定按《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办理。证内规定:装运期不得晚于4月15日。此时我方已来不及办理租船订舱,于是立即要求B公司将装期延至5月15日。随后B公司来电称:同意展延船期,有效期也顺延一个月。我A公司于5月10日装船,提单签发日5月15日,并于5月14日将全套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交银行办理议付。试问:我国A公司能否顺利结汇?为什么?
点击查看答案
第6题
我国A公司向加拿大B公司以CIF术语出口一批货物,合同规定4月份装运。B公司于4月10日开来不可撤销信用证。此证
按《UCP 500》办理,证内规定,装运期不得晚于4月15日。此时我方已来不及办理租船订舱,立即要求B公司将装期延至5月15日。随后B公司来电称:

同意展延船期,有效期也顺延一个月。我A公司于5月10日装船,提单签发日为5月10日,并于5月14日将全套单据交银行办理议付。

试问:我国A公司能否顺利结汇?为什么?

点击查看答案
第7题
我国某公司对新加坡出口货物300公吨,对方开来的信用证规定:2006年11至12月份装运,不许分批装运。
该公司于11月20日在大连将其中的100公吨货物装上“长江2号,288航次”,又于12月5日在青岛将剩余的200公吨货物装上该轮船。提单也注明了不同的装运地和装运时间。试分析该公司是否构成违约?银行是否应议付?

点击查看答案
第8题
我某公司与外商签订一份CIF出口合同,以L/C为支付方式。国外银行开来的信用证中规定:“信用证有效期为6月10日,最迟装运期为5月31日。”我方加紧备货出运,于5月21日取得大副收据,并换回正本已装船清洁提单,我方应不迟于()向银行提交单据。

A、5月21日

B、5月31日

C、6月10日

D、6月11日

点击查看答案
第9题
我国某公司向新加坡某商出口某农副产品一批共20000公吨。国外开来的信用证规定:“Time of Shipment: during A
pr./May,2006,Partial shipment is not allowed;Port of shipment: Guangzhou/Zhanjiang;Port of Destination: Singapore。”我公司在4月28日分别在广州和湛江将各10000公吨货物装上“海星”轮第50航次和“长河”轮第50航次,目的港为新加坡。根据国际惯例,我方的做法违反信用证规定吗?为什么?如我公司先后于4月28日和5月2日分别在广州和湛江港各装10000公吨货物于第169航次的“海丰”轮,之后运往新加坡。此时,我方的做法违反信用证规定吗?为什么?
点击查看答案
退出 登录/注册
发送账号至手机
密码将被重置
获取验证码
发送
温馨提示
该问题答案仅针对搜题卡用户开放,请点击购买搜题卡。
马上购买搜题卡
我已购买搜题卡, 登录账号 继续查看答案
重置密码
确认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