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与李四因为房屋不动产产权归属发生纠纷,并诉至法院,如何确定这一纠纷的举证时限?()
A.由张三指定
B.由李四指定
C.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法院认可
D.由当事人协商一致,不必经法院认可
A.由张三指定
B.由李四指定
C.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法院认可
D.由当事人协商一致,不必经法院认可
A、李四
B、该法院院长
C、该法院审判委员会
D、上级法院院长
张三与李四是好朋友。一日,李四找到张三借款1万元。由于两人关系很好就没有写欠条。借款时,邻居王五在场。后李四生意赔本无法偿还借款。张三找李四还钱,李四却说已还5000元,还剩下5000元。张三无奈向法院起诉,要求李四归还借款1万元。诉讼中,李四承认借过张三1万元,但坚持说已还5000元,现只欠5000元。
回答下列问题
无法举证的当事人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A、必要共同诉讼原告
B、必要共同诉讼被告
C、普通共同诉讼原告
D、普通共同诉讼被告
A.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李四补交房租
B.必须与李四协商解除合同,并要求李四补交房租
C.必须向仲裁机构申请解除合同,并要求李四补交房租
D.必须向法院申请解除合同,并要求李四补交房租
张三,男,35岁,某市税务局干部。李四,女,31岁,商场营业员。张三与李四于1989年相识,自由恋爱一年后于1990年5月1日登记结婚。婚后感情尚好,生有一女,现年10岁。1998年春,张三与个体户王五通奸,李四得知后,与张三争吵,从此夫妻关系出现裂痕。同年冬天,张三向人民法院起诉,坚决要求离婚,李四不同意。法院一审判决不准离婚,双方没有提出上诉。此后双方关系仍然没有好转,经常争吵,甚至大打出手。张三还擅自变卖了家中的电视机、电风扇等物(系张三于1991年4月份购买),对此双方又一次发生激烈的争吵,关系进一步恶化。1999年7月,张三搬到单位居住,不再回家,所有的收入不再贴补家用。李四只好靠自己的工资维持母女生活,家中的一套家具是张三婚前购置。
2002年9月,张三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声称不离婚决不罢休。李四则提出,其夫妻关系原本很好,只要张三和王五断绝来往,夫妻关系有和好的可能,因此不愿意离婚。法院多次调解,双方各执己见无法达成协议。另外,法院查明,在夫妻分居期间,张三向朋友借款5000元,李四也向亲戚借款1000元。
张三所变卖的电视机、电风扇该如何处理?
A.报请院长批准延长案件的审理期限
B.终结简易程序,告知当事人提起普通程序之诉
C.将简易程序直接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期限另行计算
D.将简易程序直接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计算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