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柜员收到相关申请凭证时,应审核申购人是否为客户的财务人员或有权经办人员,检查客户账户状态是否正常。
B.申购的凭证是否在对外出售凭证范围内,加盖的印章与预留印鉴是否相符,柜员在相关申购凭证上填写凭证号段后,选择相关交易,收取出售凭证费用。
C.审核无误后,柜员选择相关凭证出售交易,根据申购内容输入交易要素,打印记账凭证并加盖业务办讫章。
D.“凭证出售”交易成功后,柜员将申购的重要空白凭证交予客户,由客户在重要空白凭证右上角加盖开户行全称和开户人账号
A.进入“3005凭证分配(013003)”界面,“分配机构信息”、“被分配柜员机构信息”系统默认为操作柜员所在机构,无需人工干预
B.交易信息录入完成以后,需核对已分配凭证号码、凭证数量与对方收到定制卡实物凭证号码和凭证数量是否相符,核对相符后才可以提交该交易
C.上述步骤完成后,经办柜员可点“提交”按钮,接收柜员录入指纹后,交易可执行成功。
D.交易凭证打印时,使用通用凭证A打印一张交易凭证即可,并纳入当天日终传票装订保管
A.交易日期
B.交易金额
C.柜员号
D.记账方向
E.交易流水号
B、柜员通过系统验证密码是否正确,核实质押物是否真实有效,有无挂失冻结止付,是否存在争议或法律纠纷,并打印质押凭证主档信息当场交调查人员。
C、对以同一城市非本网点开出的个人定期存单、凭证式国债质押的,必要时还须与凭证开出网点确认凭证的真实性、有效性。
D、核验质押物开立行与贷款行是否为同一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