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张某,河南省公路局处长。 个体户刘某承包了洛阳高速公路的绿化工程。按照合同,已完成了工程任务并验收
被告人张某,河南省公路局处长。
个体户刘某承包了洛阳高速公路的绿化工程。按照合同,已完成了工程任务并验收合格。刘某怕洛阳高速公路指挥部不按时结算,就给被告人张某打电话,让张某和洛阳段工程负责人打招呼,及时付给刘某工程承包款。被告人给洛阳段负责人打了招呼,让其按合同规定及时付款,后者表现同意,并按照合同规定的数额付了款。刘某领到款后,将10万元现金送给了被告。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构成受贿罪。
问:被告人张某是否构成受贿罪?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