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多次实施抢劫行为,手段恶劣并数额较大,后来在一次抢劫活动中被警察当场抓获。由于该案是被公安人员当场发现,而且事实清楚,因而在本案中的诉讼程序中:( )
A.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在预审时可以称刘某为罪犯
B.人民检察院的检察人员在审查起诉时可以称刘某为犯罪嫌疑人
C.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在开庭审案时可以称刘某为罪犯
D.监狱机关可以将服役的刘某称为罪犯
A.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在预审时可以称刘某为罪犯
B.人民检察院的检察人员在审查起诉时可以称刘某为犯罪嫌疑人
C.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在开庭审案时可以称刘某为罪犯
D.监狱机关可以将服役的刘某称为罪犯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刘某当庭拒绝法院为其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自行委托辩护人;张某拒绝其自行委托的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法院为其指定一辩护人。合议庭经研究,同意二被告的请求,并宣布延期审理。重新开庭后,张某在最后陈述中提出,其参与抢劫是由于刘某的胁迫,由于害怕刘某报复,以前一直不敢说,并提出了可以证明其被胁迫参与抢劫的证人的姓名,希望法院从轻判处。
法庭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刘某构成抢劫罪,后果严重。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判处刘某死刑,缓期2年执行;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0年。一审判决后,刘某不服,以量刑过重为由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张某未上诉,市人民检察院亦未抗诉。
问题:
法院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刘某当庭拒绝法院为其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自行委托辩护人;张某拒绝其自行委托的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法院为其指定一辩护人。合议庭经研究,同意二被告请求,并宣布延期审理。重新开庭后,张某在最后陈述中提出,其参与抢劫是因刘某胁迫,由于害怕刘某报复,以前一直不敢说,并提出了可以证明被胁迫参与抢劫的证人的姓名,希望法院从轻判处。
法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刘某构成抢劫罪,后果严重。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判处刘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0年。一审判决后,刘某不服,以量刑过重为由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张某未上诉,市人民检察院亦未抗诉。
问:
(1)王某能否向认领汽车的李某主张的汽车的权利?为什么?
(2)王某向刘某提起了诉讼要求返还相应的价款后,王某能否再次向刘某提起撤销权诉讼?
(3)王某提起撤销权诉讼应当以谁为被告?
(4)郑某撤销权诉讼中处于什么样的地位?
(5)何某在撤销权诉讼中处于什么样的诉讼地位?
(6)如果王某在撤销权诉讼中胜诉,是否可以根据该胜诉裁判对被撤销的法律行为涉及的相关财产进行强制执行?
A.无业游民刘某在军营盗窃构成犯罪的
B.军人王某在服役期间被发现入伍前曾经有过严重的持械抢劫致人重伤的行为
C.王某已退役,发现其在服役期内交通肇事逃逸的
D.王某在办理退役手续后将部队的在库枪支窃出并出卖的
A.从第一次被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委托辩护人
B.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委托辩护人
C.自侦查之初即可委托辩护人
D.自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之日起可委托辩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