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儿童重大疾病慈善医疗援助项目开支3 800元,以援助有关儿童重大疾病的治疗。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给有关医疗机构。 (2)贫困母亲慈善生活援助项目开支2 900元,以援助有关贫困母亲及其孩子对基本日常生活品的需要。款项以现金支付给有关贫困母亲。 (3)自然灾害慈善救助项目开支15 200元,以援助某地因发生自然灾害而给受灾群众的日常生活带来的严重影响。援助的方式是实物援助,实物已经向有关受灾人员发放。 (4)自然灾害慈善救助项目办公室发生日常办公费用计850元。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 (5)儿童重大疾病慈善医疗援助项目办公室固定资产计提折旧1 420元。 (6)年终结账。“业务活动成本”总账科目的借方余额为105 000元。“业务活动成本”有关明细账科目的借方余额为:“儿童重大疾病慈善医疗援助项目”46 000元,“贫困母亲慈善生活援助项目”31 000元,“自然灾害慈善救助项目”28 000元。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为该民间非营利组织编制有关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