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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题]
宏大房地产公司欲在A市海滨投资建一座酒店。因为选址的前方有乐家公司的一排连锁超市,宏大公司担心如果乐家
公司今后在超市上加盖楼层会影响到酒店的观光海景,遂与乐家公司订立了一个地役权合同,合同约定,乐家公司在酒店建好的10年内不能在原超市上加盖楼层,宏大公司为此每年支付乐家公司10万元作为补偿。一年后,酒店建好。请问:
(1)该地役权何时成立?
(2)合同履行三年后,宏大公司因经营不善,在约定付款期届满之后未向乐家公司支付费用,乐家公司通知宏大公司解除合同。乐家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
(3)如果合同履行五年后,乐家公司将合同中约定的超市转让给天盛公司。宏大公司的地役权是否对天盛公司仍可以适用?
查看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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