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四人共同出资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委托合伙人丁单独执行企业事务。下列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
A.该合伙企业在申请设立时,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委托丁执行事务的委托书
B.丁有权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C.丁向甲转让丁在该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额时,应通知乙丙两人
D.甲乙丙无权检查丁执行该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A.该合伙企业在申请设立时,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委托丁执行事务的委托书
B.丁有权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C.丁向甲转让丁在该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额时,应通知乙丙两人
D.甲乙丙无权检查丁执行该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A.丙、丁、戊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但有权监督甲和乙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B.甲和乙应当定期向丙、丁、戊报告合伙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产状况
C.所有合伙人都有权查阅合伙企业的财务会计帐簿等财务资料,以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
D.当甲和乙不按照合伙协议执行合伙事务的,丙、丁、戊可以决定撤销委托
(1)甲以现金5万元出资,乙以房屋作价8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4万元出资,丁以商标权作价5万元和现金10万元出资。
(2)丁为普通合伙人,甲、乙、丙均为有限合伙人。
(3)各合伙人按相同比例分配盈利、分担亏损。
(4)合伙企业的事务由丙和丁执行,甲和乙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也不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5)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的,不需要经过其他合伙人同意。
(6)合伙企业名称为“稳信物流合伙企业”。
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下列问题,并分别说明理由:
请问:以上设想是否合法?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合伙协议中关于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约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甲聘请王某担任经营管理人员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3)郑某是否已经成为A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简要说明理由。
(1)合伙企业设立3个月后,甲擅自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A签订了代销合同,乙合伙人获知后,认为该合同不符合合伙企业利益,经与丙、丁商议后,即向A公司表示对该合同不予承认,因为甲合伙人无单独与第三人签订代销合同的权利。
(2)合伙企业经营了1年后,丁提出退伙,其退伙并不给会合伙企业造成任何不利影响。1个多月后,该合伙人撤资退伙。于是,合伙企业又接纳戊入伙,戊仍然出资4万元。此后,合伙企业的债权人B就丁退伙前发生的债务要求合伙企业的现合伙人及退伙人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甲为了改善企业经营管理,独自决定聘任合伙人以外的张某担任该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并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合伙企业以外的王某担保。
(4)合伙企业经营了1年半后,乙在与C经济业务来往后,发生了债务。C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胜诉后,C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5)该合伙企业又继续经营了3个月后,由于在此之前甲等经营管理不善,造成该合伙企业亏损严重,合伙企业的E债权人起诉于法院,法院在审理中发现合伙企业财产共25万元,但所欠债务40万元。
要求:
(1)假设该合伙企业中的丙是现任国家公务员,判断其可否成为合伙人。假如合伙协议规定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乙、丙、丁不执行合伙事务,故对合伙企业的债务只承担有限责任,判断此项协议条款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2)判断甲、乙、丙、丁的出资方式是否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3)甲擅自以合伙企业名义与A公司签订代销合同,而A公司如果是善意的不知道该合伙企业对甲的内部限制的第三人,分析该代销合同的效力应如何确认。
(4)合伙企业某债权人B就丁退伙前发生的债务要求合伙企业的现合伙人及退伙人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断丁可否以自己已经退伙为由,戊可否以自己新入伙不久为由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说明理由。
(5)判断甲聘任合伙企业以外的张某来担任经营管理人员及为合伙企业以外的王某担保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6)乙被法院强制执行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时,分析乙是否仍然可以作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7)分析合伙企业的40万元债务应如何清偿。
(1)合伙企业设立3个月后,甲擅自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A签订了代销合同,乙合伙人获知后,认为该合同不符合合伙企业利益,经与丙、丁商议后,即向A公司表示对该合同合伙企业不予承认,理由是甲合伙人无单独与第三人签订代销合同的权利,但有证据表明A公司对此并不知情。
(2)合伙企业经营了1年后,丁提出退伙,其退伙并不给合伙企业造成任何不利影响,1个多月后,该合伙人撤资退伙。此时,合伙企业又接纳戊入伙,戊仍然出资4万元入伙。戊入伙后不久,合伙企业的债权人B就丁退伙前发生的企业债务要求企业的现合伙人及退伙人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甲为了改善企业经营管删,独自决定聘任合伙人以外的张某担任该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并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合伙企业以外的王某担保。
(4)合伙企业经营了1年半后,乙在与C经济业务来往后,发生了债务。C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胜诉后,C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
(5)该合伙企业又继续经营了3个月后,由于此前甲等经营管理不善,造成该合伙企业亏损严重,合伙企业的E债权人起诉于法院,法院在审理中发现合伙企业财产共有25万元,但债务高达40万元。
要求:
A.如果丁企业不知道乙没有对外代表权,则合同有效,合伙企业应履行该合同,乙应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B.如果丁企业知道乙没有对外代表权,则合同有效,合伙企业向丁企业承担合同责任
C.无论丁企业是否知道乙没有对外代表权,合同都是有效的,合伙企业应当履行合同,甲应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D.无论丁企业是否知道乙没有对外代表权,合同都是无效的,乙向丁企业负合同无效责任
A.甲向乙转让50%的财产份额
B.丙向赵某转让10%的财产份额
C.丁死亡,其子小丁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希望继承丁在合伙企业中的份额,成为普通合伙人
D.丁死亡,其子丁小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希望继承丁在合伙企业中的份额,成为有限合伙人
A.甲有权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B.乙对甲的执行行为无监督权
C.丙有权代表合伙企业对外签订合同
D.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产生的费用由甲个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