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航航线维修放行条件包括()。
A.合格的维修人员按照东航经批准的工作单或相关技术文件要求完成了所有规定的维修工作项目并进行了必要的检查
B.对于影响安全运行的有关缺陷和损伤进行了处理,达到批准的标准且符合相关机型最低设备清单规定的要求
C.没有已知的飞机不适航的任何状况
D.到目前所完成的维修工作为止,飞机处于安全运行的状态
E.以上全部
A.合格的维修人员按照东航经批准的工作单或相关技术文件要求完成了所有规定的维修工作项目并进行了必要的检查
B.对于影响安全运行的有关缺陷和损伤进行了处理,达到批准的标准且符合相关机型最低设备清单规定的要求
C.没有已知的飞机不适航的任何状况
D.到目前所完成的维修工作为止,飞机处于安全运行的状态
E.以上全部
A.东航各机型航线维修工作单
B.东航飞机技术记录本和客舱记录本
C.东航维修工程系统手册和程序要求的相关维修记录,包括非例行工作单、附加工作单、故障保留单和暂缓修理项目记录表等
D.以上都是
A.查阅飞机技术记录本,确认航线维修人员按照东航航线工作单完成了相应航线维修工作
B.确认TCAS以及其他RVSM机载设备的工作状况
C.确认已采取维修措施修复了RVSM运行所需设备的缺陷
D.以上全部
A.国内委托维修单位必须是按CCAR-145部规定获得维修许可证,具备东航相应机型的航线维修许可,且维修能力清单中已具有东航相应机型维修能力的合格维修单位
B.地区航线全部/部分委托维修单位必须是取得当地民航局颁发的航线维修许可证的合格维修单位,当东航将包括飞机放行的全部航线维修工作委托该单位时,该单位还应获得中国民航总局的资格认可
C.国外委托维修单位应为当地大型的、有实力的航空公司维修单位或维修机构派驻人员
D.愿意承担东航航线维修工作的维修单位,能够按照东航《航线维修管理手册》(第一分册)的要求对东航飞机实施航线维修,履行维修协议中对承修人的责任与义务
A.与东航签有协议,在东航维修许可证件下为东航飞机实施航线维修的非东航机务人员
B.与东航签有协议,为东航飞机实施航线维修的全委托维修单位
C.东航随机维修和放行的跟班人员
D.A+B
A.掌握维修实施站航线维修生产动态,协调相关维修生产工作
B.负责向维修实施站配发东航除冰和防冰检查单、航线工作单、飞机技术记录本和客舱记录本,协调解决工作单的各类问题
C.负责汇总并向维修实施站维修人员发放或传达上级部门或本单位颁发的相关技术文件或管理规定
D.以上全部
A.按照东航经批准的航线工作单和/或相关技术文件完成了所有例行维修工作项目并进行了必要的检查
B.所有更换件均已被证实为ETOPS构型部件
C.对关键系统所采取的纠正措施或关键并行系统的多项类似部件的维护工作得到了适当的验证
D.缺陷或损伤已按MEL程序进行了处理
E.以上全部
B、派驻维修实施站的维修和放行人员,经东航其他维修单位质量管理部的评估和授权,按授权维修和放行该单位执管飞机
C、使用非本单位人员的维修单位对其授权在本单位证件下实施航线维修和放行人员的维修工作满足经批准的标准承担责任
D、以上全部
B、熟悉有关适航规章,熟悉东航《航线维修管理手册》的相关航线维修管理要求;能熟练使用和正确阅读理解东航MEL/CDL以及相应机型的技术资料
C、派驻国外/地区的机务代表还应具有一定外语水平并能满足日常维修工作和业务交流的需要
D、以上全部
A.放行人员、维修人员
B.放行人员、放行人员
C.放行人员、维修人员和/或放行人员
D.以上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