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B.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但可以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C.采购人依照采购项目的特殊规定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特定条件
D.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A.联合体投标的,可以联合体各方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B.由不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C.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
D.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指定牵头人
A.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B.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C.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D.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人无效。()
A.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可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
B.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有效性待定
C.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其中较高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D.联合体投标的,可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A.甲单位资质等级不够,可以与别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竞标
B.乙、丙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他们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
C.丁、戊两家单位构成联合体,他们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应当提交招标人
D.己、庚两家单位构成联合体,他们就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各自对招标人承担责任
E.辛、壬两家单位构成的联合体,两家单位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