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群一周工作五天,除非这周内有法定休假日。除了周五在志愿者协会,其余四天肖群都在大平保险公司上班。上周没有法定休假日。因此,上周的周一、周二、周三和周四肖群一定在大平保险公司上班。 以下哪项是上述论证所假设的?
A.一周内不可能出现两天以上的法定休假日。
B.大平保险公司实行每周四天工作日制度。
C.上周的周六和周日肖群没有上班。
D.肖群在志愿者协会的工作与保险业有关。
E.肖群是个称职的雇员。
A.一周内不可能出现两天以上的法定休假日。
B.大平保险公司实行每周四天工作日制度。
C.上周的周六和周日肖群没有上班。
D.肖群在志愿者协会的工作与保险业有关。
E.肖群是个称职的雇员。
A.上周可能有也可能没有法定休假日。
B.上周林斌至少有一天在法定工作日上班。
C.上周一定有法定休假日。
D.上周一定没有法定休假日。
E.以上各项都不一定为真。
1993年10月,肖某因患肺气肿无法正常上班,便办了提前病退手续。1994年4月,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到肖某所在工厂的宿舍宣传保险,上门展业。肖某在得知了有关保险内容后,便要求为自己投保简身险,并当即填写了投保单,保险期限15年,每月保费24元,保额为5000元,起保日期为1994年4月14日,肖某还在健康询问栏中填写了“健康”字样。此后,肖某一直按时交纳保险费。1997年9月4日,肖某之子携带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到保险公司报案登记,并填写了出险通知书,要求死亡给付。
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进行了调查,发现被保险保前患有严重肺气肿,并且是因患病而提前病退,这显然不符合简身险的投保条件:身体健康,能正常劳动和正常工作,即符合全勤工作和劳动条件的人。肖某在“健康状况”一栏中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违反了《保险法》第16条的规定,而且肖某所隐瞒的事实,是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重要事实。肖某死于肺心病,这与其曾患的肺气肿有一定联系。对于这种情况,保险人是有权解除保险合同的,肖某之子则提出保险合同订立已超过两年,适用不可抗争条款。对此案,保险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分歧颇大。
A.动产适用英国法,不动产适用日本法
B.动产适用加拿大法,不动产适用英国法
C.动产适用中国法,不动产适用日本法
D.动产适用美国法,不动产适用英国法
【问题】 对于肖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理(处理原则)?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