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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主观题]

2006年10月11日晚,王某酒后在某酒店酗酒闹事,砸碎店里玻璃数块。此时某区公安分局太平派出

所民警任某、赵某执勤路过酒店,任某等人欲将王某带回派出所处理,王某不从,与任某发生推搡。双方在扭推过程中,王某被推倒,头撞在水泥地上,当时失去知觉,送往医院途中死亡,后被鉴定为颅内出血死亡。

1、王某的家属可以采取何种方法救济?()

A.行政赔偿

B.司法赔偿

C.行政补偿

D.民事补偿

2、公安机关是否应当对王某的死亡承担责任?()

A.不需承担,因王某闹事在先。

B.不需承担,因王某自己不配合执行职务。

C.需要承担,仅出于同情。

D.需要承担,因民警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

3、在本案中,王某父亲提起救济后,负责赔偿义务机关是谁?()

A.酒店

B.派出所

C.公安局

D.县政府

4、任某等人造成王某受伤导致死亡的行为属于何种违法行为?()

A.民事违法行为

B.抽象行政行为违法

C.个人行为违法

D.执行职务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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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六、(本题20分) 案情:2006年10月11日晚,王某酒后在某酒店酗酒闹事,砸碎店里玻璃数块。此时某区
六、(本题20分)

案情:2006年10月11日晚,王某酒后在某酒店酗酒闹事,砸碎店里玻璃数块。此时某区公安分局太平派出所民警任某、赵某执勤路过酒店,任某等人欲将王某带回派出所处理,王某不从,与任某发生推搡。双方在扭推过程中,王某被推倒,头撞在水泥地上,当时失去知觉,送往医院途中死亡,后被鉴定为颅内出血死亡。2006年12月20日,王某之父申请国家赔偿。

问题:

1.公安机关是否应当对王某的死亡承担国家赔偿责任?为什么?

2.王某的父亲是否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出国家赔偿请求?

3.本案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如何计算?

4.本案国家赔偿义务机关是谁?

5.若本案公安机关需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方式和标准是什么?

6.如果公安机关对受害人赔偿后,对民警如何处理?

7.若王某的父亲获得国家赔偿,他能否再要求民警任某承担刑事附带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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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2009年10月11日晚,丁某酒后在某饮食店酗酒闹事,砸碎店里玻璃数块。后经人劝说,丁某承认错误并表示愿意赔偿,
此时恰巧碰上某区公安局任某、赵某执勤到店里,任某对丁某又推又打,欲将丁某带回派出所处理,在扭推过程中,致丁某跌倒,头撞在水泥地上,造成颅内出血死亡。2010年12月20日,丁某之父向某区公安局提起行政侵权赔偿。请回答①~④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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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1996年10月11日晚,丁某酒后在某饮食店酗酒闹事,砸碎店里玻璃数块。后经人劝说,丁某承认错误并表示愿意赔偿。此时恰巧碰上某区公安局任某、赵某执勤到店里,任某对丁某又推又打,欲将丁某带回派出所处理。在扭推过程中,致丁某跌倒,头撞在水泥地上,造成颅内出血死亡。1997年12月20日,丁某之父向某区公安局提出行政侵权赔偿。根据现行法律,本案损害赔偿应通过何种方式、由谁负责赔偿?( )

A.应由任某个人赔偿

B.可以通过民事诉讼

C.应由任某所在机关赔偿

D.可以通过行政赔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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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2010年10月11日晚,丁某酒后在某饮食店酗酒闹事,砸碎店里玻璃数块。后经人劝说,丁某承认错误并表示愿意赔偿。此时恰巧碰上某区公安局任某、赵某执勤到店里,任某对丁某又推又打,欲将丁某带回派出所处理。在扭推过程中,致丁某跌倒,头撞在水泥地上,造成颅内出血死亡。2010年12月20日,丁某之父向某区公安局提出行政侵权赔偿。问:丁某之父的赔偿请求权时效如何计算?()

A.从2010年10月11日算起1年

B.从2010年10月11日算起2年

C.从2010年12月20日算起1年

D.从2010年12月20日算起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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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1990年7月王某女和前夫离婚后,女儿任某(9岁)判决由王某女抚养。1991年王某女与赵某结婚,女儿任某由王、赵二人共同抚养。3年后王某女因车祸死亡。王某女死后,()。

A.任某与与赵某的权利义务自然消除

B.任某与赵某的权利义务不消除

C.赵某只有与任某的生父协商后并对任某的生活作出安排,才可能解除与任某的权利义务关系

D.任某的生父只有与赵某协商后,才能领回女儿任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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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案例分析案情介绍:2005年3月2日晚,王某的儿子甲在饭店就餐时与店主发生纠纷。当时其所在警区的

案例分析

案情介绍:2005年3月2日晚,王某的儿子甲在饭店就餐时与店主发生纠纷。当时其所在警区的执勤人员、某市公安局的工作人员杨某去制止,并带甲到值班室处理,甲不听劝阻,杨某遂对甲拳打脚踢,并用手铐击中甲的头部导致其不久后死亡。同年3月16日,杨某被依法逮捕,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王某提出附带民事赔偿诉讼,后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某1万元。王某认为杨某是在执行公务过程中致其子死亡的,于是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问题:

(1)本案杨某实施的致害行为属于个人行为还是公务行为?理由何在?

(2)本案应由谁承担行政赔偿责任,为什么?

(3)王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结束后,是否还可以提出行政赔偿诉讼?理由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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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放学后,15岁的李某与同学王某在酒店和朋友聚餐,在喝完从酒店买的白酒后,李某与王某发生了争执,李某拿起酒瓶击中王某的头部,致使王某成为植物人。此次伤害事件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5年下半年)

A.李某应承担刑事责任

B.未满16岁的李某不承担刑事责任

C.酒店应该承担王某的全部赔偿责任

D.李某的学校应承担王某的部分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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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放学后,15岁的李某与同学王某在酒店和朋友聚餐,在喝完从酒店买的白酒后,李某与王某发生了争执,李某拿起酒瓶击中王某的头部,致使王某成为植物人,此次伤害事件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李某应承担刑事责任

B.未满16岁的李某不承担刑事责任

C.酒店应当承担王某的全部刑事责任

D.李某的学校应承担王某的部分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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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案情介绍] 2000年11月11日晚,王红涛之子王志在饭店进餐时与店老板发生纠纷,当时其所在警区的执勤人员——某
[案情介绍]

2000年11月11日晚,王红涛之子王志在饭店进餐时与店老板发生纠纷,当时其所在警区的执勤人员——某市公安局工作人员杨某去制止,并带王志到值班室处理,王志不听劝阻,杨某遂对王志拳打脚踢,并用手铐击中王志的左额部,导致王志脑组织严重挫裂不久死亡。同年11月16日杨某被依法逮捕,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原告家属向某中级人民法院提出附带民事赔偿诉讼,2003年8月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杨某有期徒刑,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红涛人民币1万元。王红涛认为杨某是在执行公务过程中致王志死亡,于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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