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B.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C.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D.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A.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B.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C.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D.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A.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 个月内审结
B.在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第一审程序中,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 个月
C.在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第一审程序中,已因特殊情况延长后,还需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D.人民法院审理对原审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 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0 日作出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