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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题]
在法定情形下,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
位提前三十日向()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A.工会
B.全体职工
C.工会或者全体职工
D.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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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工会
B.全体职工
C.工会或者全体职工
D.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A.工会
B.全体职工
C.工会或者全体职工
D.劳动争议仲裁工会
A.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B.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C.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D.听取劳动部门或者职工的意见
A.10日
B.15日
C.30日
D.50日
A.裁减人员10人,占职工总数的5.56%
B.裁减人员15人,占职工总数的8.33%
C.裁减人员19人,占职工总数的10.56%
D.裁减人员22人,占职工总数的12.22%
A.10日
B.15日
C.30日
D.50日
A.根据需要裁减人员
B.提前30天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听取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裁减人员
C.赔偿一个月工资后裁减人员
D.赔偿三个月工资后裁减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