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1000000元,本年实现净利润2000000元,本年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0000元。2
要求:(1) 计算2007年年末“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余额。
(2) 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要求:(1) 计算2007年年末“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余额。
(2) 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1) 2005年实现净利润200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宣告派发现金股利150万元;
(2) 2006年发生亏损500万元(假设无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
(3) 2007年实现利润总额600万元。
要求:(1) 编制2005年有关利润分配的会计分录;(盈余公积及利润分配的核算写明明细科目)
(2) 编制2006年结转亏损的会计分录;
(3) 计算2007年应交的所得税;
(4) 计算2007年的可供分配利润。(单位用万元表示)
(1)年初未分配利润为100万元,本年净利润为258万元。按税后利润的10%和5%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
(2)向投资者宣告分派现金股利40万元。
要求:
(1)编制甲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的会计分录。
(2)编制甲公司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的会计分录。
(3)编制甲公司向投资者宣告分派现金股利的会计分录。
(4)计算年末未分配利润。(“利润分配”、“盈余公积”科目需要写出二级明细科目)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编制有关会计分录。
(1)年初未分配利润为1000000元,本年利润总额为3900000元,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按税法规定本年度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200000元,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为300000元。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纳税调整因素。
(2)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100000元。
(4)向投资者宣告分配现金股利400000元。
要求:(1)计算甲公司本期所得税费用,并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
(2)编制甲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的会计分录。
(3)编制甲公司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的会计分录。
(4)编制甲公司向投资者宣告分配现金股利的会计分录。
(5)计算年末未分配利润。
A.126
B.153
C.102
D.77
A.0.8
B.2.2
C.-1.6
D.0.2
A.12000000
B.11000000
C.10500000
D.10000000
户余额如下:
“本年利润”总账贷方余额3560000元;
“利润分配”总账借方余额2800000元;
“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56000元;
“利润分配——提取公益金”178000元;
“利润分配——应付利润”2266000元。
要求:编制有关会计分录
(1)将“本年利润”账户余额结转“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
(2)将“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提取公益金”.“利润分配——应付利润”明细账余额结转“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
A.304000
B.432000
C.336000
D.4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