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远程教育> 东北师范大学
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单选题]

张某和李某、刘某合伙出资成立了餐厅,推举李某为负责人,由于经营不善,客流量少,导致负债累累。这笔债款负担者是()

A.李某

B.张某

C.张、李、刘三人

D.李某、刘某

查看答案
答案
收藏
如果结果不匹配,请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您可能会需要:
您的账号:,可能还需要:
您的账号:
发送账号密码至手机
发送
安装优题宝APP,拍照搜题省时又省心!
更多“张某和李某、刘某合伙出资成立了餐厅,推举李某为负责人,由于经…”相关的问题
第1题
张某、李某、刘某签订一份合伙协议,该协议的下列( )项内容不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A.张某的出资为现金5万元,按约定于合伙企业成立后3个月缴付

B.李某的出资为作价10万元的房产一处,不办理过户,由李某保留对该房产的处分权

C.刘某作为合伙企业的经理,以劳务出资

D.约定由张某、李某承担全部损失

点击查看答案
第2题
张某、王某与李某三人签订合伙协议,设立了甲普通合伙企业,约定张某用现金5万元出资;王某用专利权出资,作价10万元;李某用劳务出资,作价5万元。三人约定聘请刘某担任合伙企业的经理。合伙协议对合伙人转让出资问题没有约定。企业成立后,王某由于要出国定居,将合伙份额转让给朱某,张某死亡,根据张某的遗嘱,张某之子10岁的张小果是张某的继承人,张某之妻周某是张小果的法定监护人()

A.张小果当然成为有限合伙人,合伙企业转为有限合伙企业

B.如果李某不同意,张小果不能成为有限合伙人,合伙企业应退还张某的财产份额给张小果

C.如果朱某和李某一致同意,张小果可以继承张某的合伙人地位成为普通合伙人

D.任何情况下张小果都不能成为合伙人

点击查看答案
第3题
方某、李某、刘某和张某签订借款合同,约定:“方某向李某借款100万元,刘某提供房屋抵押,张某提供保证。”除李某外其他人都签了字。刘某先把房本交给了李某,承诺过几天再作抵押登记。李某交付100万元后,方某到期未还款。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借款合同不成立

B.方某应返还不当得利

C.张某应承担保证责任

D.刘某无义务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点击查看答案
第4题
李某,张某、王某分别出资14万元、16万元和70万元成立了一家专门从事水产品加工制造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李某和张某的出资为现金,王某的出资为房产。公司成立后,公司的经营极为红火,而原有的投资已经不能扩大再生产,于是又吸收刘某的现金出资20万元。后来由于竞争加剧,导致企业负债累累,被债权人告上法庭。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查明,王某作为出资的房产价值仅有35万元。又查明,王某可供执行的个人财产有20万元。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对此应当如何处理?( )

A.王某以其现有的20万元补足差额,不足部分(15万元)等到他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时再行补足

B.王某以现有的20万元补足差额,不足部分有李某承担7万元,张某承担8万元

C.王某以现有的20万元补足差额,不足部分由李某、张某和刘某承担连带责任

D.王某以现有的20万元补足差额,不足部分由李某和张某承担连带责任

点击查看答案
第5题
李某、张某、王某分别出资14万元、16万元和 70万元成立了一家专门从事水产品加工制造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李某和张某的出资为现金,王某的出资为房产。公司成立后,公司的经营极为红火,而原有的投资已经不能扩大再生产,于是又吸收刘某的现金出资20万元。后来由于竞争加剧,导致企业负债累累,被债权人告上法庭。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查明,王某作为出资的房产价值仅有35万元。又查明,王某可供执行的个人财产有20万元。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对此应当如何处理?( )

A.王某以其现有的20万元补足差额,不足部分 (15万元)等到他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时再行补足

B.王某以现有的20万元补足差额,不足部分有李某承担7万元,张某承担8万元

C.王某以现有的20万元补足差额,不足部分由李某、张某和刘某承担连带责任

D.王某以现有的20万元补足差额,不足部分由李某和张某承担连带责任

点击查看答案
第6题
李某将自己所有的录像机托付给刘某代为保管,刘某的邻居王某借用该录像机,后不慎损坏。李某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刘某赔偿其损失。法院追加王某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并聘请张某鉴定录像机的损坏程度。则在该案例中,存在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有()

A.人民法院和刘或王某之间

B.李某和王某之间

C.人民法院同张某之间

D.刘某和张某之间

点击查看答案
第7题
李某、刘某婚后生有一子一女,女儿李甲、儿子李乙。李甲在与孙某结婚后不久因车祸而死,留下个人存款4万元。李甲的遗产应如何被继承( )。

A.李某、刘某及李乙有权继承,3人平分

B.李某、刘某有继承权,2人平分

C.李某、刘某及孙某有继承权,3人平分

D.李某、刘某、李乙及孙某有继承权,4人平分

点击查看答案
第8题
1918年赵清生母亡,1919年赵清与李某结婚,生女赵某。1924年赵清留学英国,与一英籍女同居,生于和女各一人。1925年赵生父续娶张某。1936年赵清回国,无业,与妻李某、女赵某均由生父和张某供养。1957年赵清与李某离婚,同年又与王某结婚,王某带来二女(刘珍14岁,刘芳16岁),次年又生一子赵宇。现赵清病故,继母张某、英籍女及所生子女,李某及女赵某、王某及刘珍、刘芳、赵字争继赵的遗产。本案中哪些人有继承权?( )

A.王某

B.张某

C.赵某,英籍女所生子女,赵宇

D.刘珍、刘芳

点击查看答案
第9题
1918年赵清生母死亡,1919年赵清与李某结婚,生女赵芸。1924年赵清留学英国,与一英籍女同居,生一子一女。1925年赵清生父续娶张某。1936年赵清回国,无业,其妻子李某、女赵芸均由生父和赵某供养。1957年赵清与李某离婚,同年又与王某结婚,王某带来2女(刘真14岁、刘芳16岁),次年又生一子赵豫。现赵清病故,其母张某、英籍女以及所生子女、李某及女赵芸、王某以及刘真、刘芳、赵豫都声称要继承赵清的遗产。则本案中没有继承权的是()

A.李某、英籍女

B.王某、张某

C.赵芸、英籍女所生子女

D.刘真、刘芳

点击查看答案
退出 登录/注册
发送账号至手机
密码将被重置
获取验证码
发送
温馨提示
该问题答案仅针对搜题卡用户开放,请点击购买搜题卡。
马上购买搜题卡
我已购买搜题卡, 登录账号 继续查看答案
重置密码
确认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