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业资格考试> 司法考试> 卷二
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单选题]

1996年1月10日,李甲之子李乙因无证驾驶李甲的汽车被警察张某将汽车扣留,当张某将汽车开往公安局时不慎将汽车撞坏。李甲单独就损害赔偿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裁定驳回起诉。法院在驳回原告起诉时,不可以采用下列哪些理由?()

A.原告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B.张某的行为系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C.损害是李乙的行为导致的,国家不应承担责任

D.请求赔偿的程序不合法

查看答案
答案
收藏
如果结果不匹配,请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您可能会需要:
您的账号:,可能还需要:
您的账号:
发送账号密码至手机
发送
安装优题宝APP,拍照搜题省时又省心!
更多“1996年1月10日,李甲之子李乙因无证驾驶李甲的汽车被警察…”相关的问题
第1题
2004年11月10日,郝甲之子郝乙因无证驾驶郝甲的汽车被警察张某扣留。张某将汽车开往公安局时不慎将汽车撞坏。郝甲单独就损害赔偿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裁定驳回起诉。法院可能采用的理由是

A.原告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B.张某的行为系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C.损害是由郝乙的行为导致,国家不承担责任

D.请求赔偿的程序不合法

点击查看答案
第2题
刘某因无证驾驶陈某的摩托车被警察张某将摩托车拘留。当张某将摩托车开往公安局时不慎撞坏了摩托车。陈某单独就损害赔偿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裁定驳回起诉。法院在驳回原告起诉时,可能采用下列哪个理由()

A.原告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B.张某的行为系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C.损害是刘某的行为导致的,国家不应承担责任

D.请求赔偿的程序不合法

点击查看答案
第3题
张某将邻居李某和李某的父亲打伤,李某以张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受理该案时,李某的父亲也向法院起诉,对张某提出索赔请求。法院受理了李某父亲的起诉,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决定将上述两案并案审理。在本案中,李某的父亲居于什么诉讼地位?( )

A.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

B.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C.普通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

D.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点击查看答案
第4题
2006年5月,户口在甲区的张某与户口在乙区的李某结婚后即居住在乙区。婚后,因李某经常酗酒,两人感
情不和。2008年3月的一天,李某因工作需要到甲区购买货物,同当地的何某发生争议,李某出手将何某打伤。甲区法院于当年9月以伤害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2年,并关押在甲区的监狱中。2009年6月,张某决定起诉与李某离婚。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张某应向甲法院起诉,因为甲区是李某的被监禁地

B.张某应向,甲区或者乙区法院起诉,因为两个法院都有管辖权

C.张某应向乙区法院起诉,因为乙区是被告李某的住所地

D.张莱应当向乙区法院起诉,因为乙区是张某的经常居住地

点击查看答案
第5题
A市李某驾车送人前往B市,在B市甲区与乙区居民范某的车相撞,并将后者打伤。B市甲区公安分局决定扣留李某的汽车,对其拘留5日并处罚款300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李某可向B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

B.对扣留汽车行为,李某可向甲区人民法院起诉

C.李某应先申请复议,方能提起行政诉讼

D.范某可向乙区人民法院起诉

点击查看答案
第6题
案情:A省的个体户姜某从B省的甲县运5吨化工原料到丙县,途经B省的甲、乙、丙三县交界时,化
工原料外溢,污染了甲县村民王某、乙县村民李某和丙县村民张某的稻田,造成禾苗枯死。受害村民要求赔偿,但由于对赔偿数额争议较大,未能达成协议。为此,甲县的王某首先向甲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县人民法院受理后,认为该案应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于是将案件移送到姜某所在地人民法院。与此同时,村民李某、张某也分别向自己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乙县和丙县人民法院都认为对该案有管辖权,与A省姜某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就管辖问题发生争议,协商不成,A省姜某住所地的基层法院即向A省某中级人民法院报请指定管辖。A 省某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甲县人民法院管辖,甲县人民法院向王某、李某和张某发出通知。张某明确表示不愿意前来应诉。甲县人民法院未

经张某的同意将其列为共同原告。在审理过程中,李某对法院的审理不满,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院继续审理本案,并判决姜某对王某、李某和张某各赔偿3万元。本案审理后,李某又以同样的事实和理由向法院起诉,法院不予受理。

问题:

1.哪个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2.甲县人民法院的移送是否正确?

3.A省基层人民法院报请指定管辖是否正确?

4.甲县人民法院将张某列为共同原告的行为是否正确?

5.甲县人民法院对李某中途退庭的处理是否正确?

6.甲县人民法院对李某的起诉不予受理是否正确?

点击查看答案
第7题
人民法院做法有无错误,简述理由。

原告李某与被告李甲、李乙、李丙、李丁是父子关系,李某与李甲、李丙共同居住李某所有的房屋4间。李某因与李甲发生矛盾,向某法院起诉,要求4被告每人每月给付赡养费300元,并要求法院对4间住房进行分割。某法院适用简易程序,传唤李甲、李丙到庭。经过调解,李甲、李丙同意每月给付李某300元赡养费。法院动员李某撤诉,没有制作调解书。

人民法院做法有无错误,简述理由。

点击查看答案
第8题
甲公司、乙公司均为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经理张某违反公司章程规定将公司业务发包给不知情的乙公司,致使甲公司遭受损失。李某是甲公司股东,持有甲公司0.8%的股权,李某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拒绝。下列关于李某保护甲公司利益和股东整体利益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A.李某可以自己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张某,主张张某向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B.李某可以公司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张某,主张张某向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C.李某可以自己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张某,主张张某直接向其承担民事责任

D.如果李某的诉求得到人民法院支持,则甲公司应当承担李某因参加诉讼支付的合理费用

点击查看答案
第9题
李桃与张风系邻居。1999年5月,李桃借给张风1500元,后因关系不和,李桃向其索还,张风不给,反而辱骂打伤李桃。李桃遂起诉到法院,要求张风还欠款及利息。在审理中,李桃称张风将其打伤,要求其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对于李桃的请求,人民法院应当()。

A.合并审理

B.裁定驳回李桃的损害赔偿请求

C.延期审理

D.告知李桃必须另行起诉,法院可以将两案合并审理

点击查看答案
退出 登录/注册
发送账号至手机
密码将被重置
获取验证码
发送
温馨提示
该问题答案仅针对搜题卡用户开放,请点击购买搜题卡。
马上购买搜题卡
我已购买搜题卡, 登录账号 继续查看答案
重置密码
确认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