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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担保法》第二十条规定,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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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权利已消灭的抗辩权
B.权利未发生的抗辩权
C.拒绝履行的抗辩权
D.撤销或抵消的抗辩权
A.在主从法律关系中,债权人甲方享有债务人的履行抗辩权
B. 债权人甲方和债务人乙方享有履行抗辩权
C.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D. 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不履行时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
A.错误
B.正确
A.保证人曾以书面方式向主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表示放弃先诉抗辩权
B.债务人移居国外,但国内留有房屋一套,现由其亲属居住
C.债务人下落不明,但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D.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下列关于保证人权利义务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连带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B.保证人享有主债务人享有的不安抗辩权
C.一般保证人不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
D.一般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
A.一般保证的保证范围为主债权,而连带保证的保证范围为包括利息、违约金等在内的全部债权
B.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承担赔偿责任,而连带保证的保证人承担履行责任
C.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能行使基于保证合同的抗辩权,而连带保证的保证人还可以行使主债务人的抗辩权
D.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保证的保证人不享有此项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