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判断题]
非罪处理事由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1条第2款规定:“对于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没有实施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或者受蒙蔽、胁迫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情节轻微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罚。”()
查看答案
如果结果不匹配,请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1)本条规定的罪名是什么?“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含义是什么?
(2)甲不明真相、受骗参加了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知晓真相后主动退出该组织,其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A.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B.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C.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D.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A.暴力、威胁或其他
B.暴力、胁迫、骚扰
C.暴力、成胁、骚扰
D.强迫、段打、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