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水房地产公司在经营中发生下列情形:
(1)丁与戊合资设立了白水房地产有限公司,丁担任该公司的总经理。
(2)未经公司同意,吴某按照市场价格向公司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用于自住。
(3)未经公司同意,周某代表公司与长河水泥厂签订了借款合同,出借人民币300万元给水泥厂。
(4)黑水公司与其他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了黄海房地产有限公司,公司股东会表决同意委派李某担任黄海房地产公司的董事长。
(5)由于工作需要,公司委派洪某到南方城市推销商品房,为了经营方便,公司将20万元的经营费用存入洪某开立的账户上。
结合上述案例,分析下列问题:
(1)黑水房地产有限公司机构人员组成中哪些决定是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哪些是不合法的?如果是不合法的,请说明理由。
(2)黑水房地产有限公司在经营中,哪些情形是符合我国《公司法》有关规定的?哪些是不合法的?并请说明理由。
A.在公司担任设计师的同时,自己开了个服装工作室
B.在公司担任城市总监的同时,担任竞争公司的顾问
C.公司的供应商开设分厂,邀请我入股,我欣然接受
D.公司的外协厂是我舅舅开的,为了业务方便,由我直接联系我舅舅开展公司业务活动
A.适用于多中心城市型区域集团(区域所在地成立城市公司情况下),在保持平台专业能力的同时,尽可能扁平和精简
B.3个中心+4部门,投资作为业务强管控职能,人力、财务、法务作为委派制职能,保持部门设置;中心下不设部门,平台员工以专家为主
C.原则上行政作为人力行政部下属二级职能;市场、品牌作为营销中心下属二级职能
D.区域集团可配置3-4名副总/总助,副总/总助定位为中心负责人,不增加管理层级;中心负责人至少7级以上
A.不得少于7人
B.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C.全部由职工代表担任
D.全部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