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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执行国外的法律仲裁判决的程序,这主要是针对跨文化、跨国谈判而言的。在这种情况下,考虑一国的判决对另一国有无效力及生效的条件并不是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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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一国母公司向另一国母公司销售
B、母公司对国外子公司的销售
C、国外子公司对母公司的销售
D、一国子公司向另一国子公司销售
A.国家在追诉犯罪的过程中,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程序
B.刑事诉讼法应约束国家权力,从而保障人权
C.为惩罚犯罪,刑讯逼供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D.自由心证的证据制度需要受到一定限制
A.代为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
B.代为送达诉讼文书
C.代为调查收集证据
D.代为实行财产保全
A.一国采用反致制度,可以扩大本国法的适用范围
B.采用反致制度可以维护外国法律的完整性,体现了对外国主权的尊重
C.适用反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达到判决结果的一致性
D.采用反致有时可以使判决在外国得到承认和执行
A.子女对父母只承担法律义务,不享有法律权利
B.法官作出判决本身是一个法律事实
C.法官的判决在原被告之间不形成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关系
D.子女赡养父母主要是道德问题,法官判决缺乏依据
A.普遍实行合伙经营方式
B.商业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C.法律旨在维护商人利益
D.神的旨意决定法律判决
A.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时
B.经冲突规范指引适用外国法时
C.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时
D.进行域外送达、取证等司法协助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