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是在2020年1月()成立的。
A.23日
B.24日
C.25日
D.26日
A.23日
B.24日
C.25日
D.26日
A.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B.招商引资
C.促进外贸稳定发展
D.经济企稳回升
A.药品
B.粮食
C.蔬荣
D.电煤
A.药品
B.防护用品
C.消毒用品
A.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
B.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
C.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
D.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
A.2020年12月31日
B.2021年2月1日
C.2021年12月31日
D.2021年3月31日
A.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
B.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
C.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
D.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
A.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不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B.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C.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不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D.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部分扣除
A.增值税
B.消费税
C.城市维护建设税
D.教育费附加
E.地方教育附加
A.电煤
B.粮食
C.蔬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