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江苏省清真食品监督保护条例》规定,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有()行为之一的,由民族事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A.未按照少数民族的清真饮食习俗屠宰畜禽或者加工、制作清真食品的
B.未按照清真要求采购制成品、原料的
C.未在其生产、经营的清真食品的名称、包装上使用“清真”字样或者标有清真含义的符号的
D.清真食品的运输车辆、计量器具、储藏容器和加工、储存、销售的场地,用以运送、称量、存放清真禁忌食品、物品的
A.未按照少数民族的清真饮食习俗屠宰畜禽或者加工、制作清真食品的
B.未按照清真要求采购制成品、原料的
C.未在其生产、经营的清真食品的名称、包装上使用“清真”字样或者标有清真含义的符号的
D.清真食品的运输车辆、计量器具、储藏容器和加工、储存、销售的场地,用以运送、称量、存放清真禁忌食品、物品的
A.收取一定的费用
B.免费
C.收取成本费
B.各单位从业员工中保持清真饮食习俗少数民族的员工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5%的比例,但根据实际情况,也可在食品、原料采购或监督环节有清真饮食习俗的少数民族员工参与管理即可
C.集团和所属分支机构所有员工必须了解清真饮食习俗少数民族的禁忌,尊重其民族风俗
D.新聘员工上岗前应当进行有关企业清真食品管理规定和清真食品相关知识的学习和培训
E.各单位生产车间区域的员工餐厅必须为清真餐厅,并按要求在关键岗位和环节必须有保持清真饮食习俗的少数民族人员担任和监督。生产、经营清真食品所需的肉类,必须由清真屠宰场或者清真网点采购;外地调拨的清真肉类,应当注明来源,并保持有清真食品的有关证明
F.严禁餐厅经营清真禁忌的食品;严禁员工携带非清真食品进入厂区
G.经公司同意设立的伊利食品专营店或销售专柜内不得经营清真禁忌的食品
A.第十八条
B.第十九条
C.第二十二条
D.第二十三条
A.《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
B.《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C.《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规定》
D.《广东省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类管理办法》
B.各单位的生产经营环境应符合《食品安全法》及当地出台的《清真食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
C.委托加工产品,接受委托的单位应当为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若委托非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单位必须派驻有清真饮食习俗的少数民族员工对原料采购、生产、仓储、运输过程进行监督,并严格按照本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相关管理要求
D.集团所属的各企业在采用对外承租、委托加工、销售等合作情况,在终止合作时,由该企业负责及时收回我方授予的品牌和清真使用权的相关证件及材料,并通告合作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