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2023年自考各市自考部门咨询电话:
太原:0351-3182181
大同:0352-2537440
阳泉:0353-2297081/2297079
长治:0355-2058515
晋城:0356-2066109
朔州:0349-8851183
晋中:0354-3806644
运城:0359-2023244
忻州:0350-2020429
临汾:0357-2682335
吕梁:0358-8211683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以上内容来源于《山西省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考简章》,想要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点击原文查看。
自考管理部门有哪些?
一、自考全国考委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是自学考试的最高考试机构。
其主要职责如下:
1.受国家教育委托,负责全国自学考试书、全国统一考试命题、评分、成绩统计分析和评价;组织实施和指导各省试卷运输、考场安排,维护考场秩序和保密。
2.参与自学考试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参与教育考试改革的研究。
3.受国家教委委托,承担成人高校教学质量检查评价工作。
4.指导和监督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管理的社会助学活动。
5.为社会开展考试服务。
6.开展自学考试科研;培训考试业务人员。
二、自考省考委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省级考试机构为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委员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家考试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省(自治区、市)自学考试的管理和组织,简称省考试委员会。
三、自考市考委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市级考试机构为各地区、市、直辖市自学考试委员会。在各地区、市、直辖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省考试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本地区自学考试的具体实施。简称市考试委员会。
四、自考院校
自学考试学校是由省考试委员会选拔的专业教师较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考试学校接受省考试委员会领导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参与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考试大纲的制定,参与命题和评分,负责相关实践学习环节的考核,在毕业证书副署,办理省考试委员会分配的其他相关工作。
☞自考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