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合同无效,因为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B.合同无效,因为张某未经批准就将住房出租
C.合同有效,因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不应当作为租赁合同的生效要件
D.合同有效,因为合同一经签订就不得变更
A.在房屋过户后,该租赁合同当事人仍未甲和乙,丙只负有“买卖不破租赁”的义务
B.在房屋过户后,该租赁合同因概括承受,其当事人为丙和乙,甲已脱离了该合同关系
C.在房屋过户后,丙与乙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否则丙不受该租赁合同约束
D.在房屋过户后,应办理租赁合同的变更登记,租赁合同约束丙与乙
A.当事人之间进行土地使用证交付
B.当事人之间进行土地使用证交付,并经公证机关公证
C.到土地管理部门备案,并在土地使用证上作变更记载
D.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并更换土地使用证
住房一套出租给乙居住,每月租金2000元,按月收租,租期二年。合同签订后,双方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了登记手续。当日,乙交付了押金和租金后入住。此后,乙每月按期交租。2009年2月,甲因欠丙60万元,便将该房屋抵押给丙,双方订立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合同约定:如甲不能在2009年6月底还债,该房屋归丙所有。后甲在2009年6月底未能还债,丙于是在2009年7月起开始主张实现其抵押权,要求乙向其缴纳租金,乙以自己与甲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丙无权收取租金为由拒绝。此后,即从2009年7月至2010年5月,无论甲、丙怎样催促,乙既拒绝向甲交租,也不向丙交租,遂甲决定终止租赁合同。
问题:
(1)甲能否将已出租的房屋抵押给丙?为什么?
(2)甲与丙签订抵押合同后,抵押权是否成立?为什么?
(3)抵押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为什么?
(4)甲是否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收回房屋?为什么?
A.房屋管理部门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发票或支付通知
B.经公证的房屋租赁合同、发票或支付通知
C.房屋租赁合同、发票或支付通知,无需公证或管理部门登记
D.以上都不对
A.可以按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B.若继续租赁房屋,须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C.原租赁合同终止,不得继续租赁该房屋
D.必须按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