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甲某,女,30岁,某县幼儿教师。1997年10月2日上午10时,被告带领幼儿5名外出游玩,走在最后面的一个幼儿李
请问:
请问:
问:(1)甲某应否追究刑事责任,为什么?(2)对丙某应如何处理?
某日上午10时,王某带4名幼儿外出游玩。其中一幼儿李某(男,5岁)失足掉人路旁粪坑。王某见状惊惶失措,但不肯跳人粪坑中救人,只是向行人大声呼救。此时,有一学生张某(男,16岁)路过此处,闻声后立即跑到粪坑边观看,并同王某在附近找到一根小竹竿,探测粪坑深浅,测得粪水深约68公分,但王、张二人嫌粪水太臭,不肯跳人粪坑内抢救幼儿,只是一起高声呼救。最后,农民吴某闻声赶来跳下粪坑抢救,但为时已晚,幼儿被救上来时,已经停止呼吸。
问:王某、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
A.甲不构成犯罪
B.甲构成故意杀人,属于不作为犯罪。
C.甲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是她的职务要求
D.丙构成故意杀人
问:对甲某、乙某应当如何定罪处罚?
问:请分析甲某、乙某的犯罪形态。
问:
第30小题,15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甲某,男,26岁,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1999年12月刑满释放。
乙某,男,18岁。
2000年4月底,甲某与乙某多次密谋共同实施抢劫,并为此准备了凶器。2000年5月—上旬,甲某、乙某携带凶器多次于夜间在偏僻小路旁守候,欲抢劫行人财物,但均未遇见行人。2000年6月,甲某和乙某在公安机关例行检查中,因没有身份证和暂住证而受到盘问。经公安人员教育,两人将上述情况如实供述。
试析对甲某、乙某应当如何定罪处罚?
A.甲某、乙某、丙某三人一起构成共同犯罪
B.甲某与乙某构成共同犯罪,乙某与丙某构成共同犯罪,甲某与丙某则没有构成共同犯罪
C.甲某在抢劫预备阶段与乙某是共同犯罪的主犯,在抢劫实行阶段与乙某是共同犯罪的主从犯
D.丙某只是在抢劫阶段为共同犯罪的实行犯,没参与抢劫的准备阶段,因此在量刑时要从轻处罚